主要针对终端,范围包括: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商业区进行集中建设的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优先支持建设规模较大的集中成片示范项目和已批准的集中应用示范区扩大建设规模;利用
工矿、商业企业既有建筑等条件分散建设的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开展与智能电网和微电网技术相结合的集中成片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示范;解决偏远无电地区居民用电问题的独立光伏、风光互补发电等项目。《通知》明确
。
据介绍,该项支持政策主要针对终端,范围包括: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商业区进行集中建设的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优先支持建设规模较大的集中成片示范项目和已批准的集中应用
示范区扩大建设规模;利用工矿、商业企业既有建筑等条件分散建设的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开展与智能电网和微电网技术相结合的集中成片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示范;解决偏远无电地区居民用电问题的独立光伏、风光互补发电等
,优先支持建设规模较大的集中成片示范项目和已批准的集中应用示范区扩大建设规模,而与智能电网和微电网技术相结合的集中成片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标准在7元/瓦基础上,考虑储能装置配备等因素适当增加
(微电网)投资经营主体之一的要求。项目单位资本金仍需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在项目支持范围方面,今年的金太阳示范工程与去年并无明显变化。四类项目包括:在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商业区进行集中建设的用户侧
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商业区进行集中建设的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优先支持建设规模较大的集中成片示范项目和已批准的集中应用示范区扩大建设规模。
(二)利用工矿、商业企业既有
建筑等条件分散建设的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
(三)开展与智能电网和微电网技术相结合的集中成片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示范。
(四)解决偏远无电地区居民用电问题的独立光伏、风光互补发电等项目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区)开始申报2012年度国家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内容为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集中示范区和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示范项目。此次对
申报2012年度国家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有如下要求: 申请集中示范的绿色生态城区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实施能力,应以宜居、绿色、低碳为建设目标,以居住功能为主;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光伏系统应与建筑工程
建设规模较大的集中成片示范项目和已批准的集中应用示范区扩大建设规模。
(二)利用工矿、商业企业既有建筑等条件分散建设的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
(三)开展与智能电网和微电网技术相结合的集中成片
光伏发电集中应用示范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必须明确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协调项目建设、电网接入、运行管理等方面工作。
(四)示范项目需具备较好经济效益,设计方案合理
绿色生态城区倾斜,向一体化程度高的项目倾斜。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特别是太阳能光伏建筑应用集中示范区,应优先采用用户侧并网方式,实现光伏发电自发自用,并推广微电网并网技术,提高光伏发电对现有电网条件的
索比光伏网讯:财政部、住建部1月5日就2012年度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下发通知指出,对建材型等与建筑物高度紧密结合的光电一体化项目,今年的补助标准暂定为9元/瓦;对与建筑一般结合的利用形式
补贴标准将根据光伏产品市场价格变化等情况予以核定。三、有关要求(一)并网要求。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特别是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集中示范区,应优先采用用户侧并网方式,实现光伏发电自发自用,并推广微电网并网
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129号)及《关于加强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财建66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申请2012年度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有关
补贴标准将根据光伏产品市场价格变化等情况予以核定。 三、有关要求(一)并网要求。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特别是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集中示范区,应优先采用用户侧并网方式,实现光伏发电自发自用,并推广微电网
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129号)及《关于加强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财建66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申请2012年度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有关
示范项目,特别是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集中示范区,应优先采用用户侧并网方式,实现光伏发电自发自用,并推广微电网并网技术,提高光伏发电对现有电网条件的适应能力。 (二)光伏组件质量要求。示范项目应采用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