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生态景观绿地、园林生产绿地、保护区用地、安全设施用地、水域等用地类别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要严格审核监管,必须符合所在区域规划管理相关规定,并做好规划、风貌管控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能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林业和
草原局、能源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要求,进一步支持绿色能源发展,加快大型光伏基地建设,规范项目用地管理,现通知如下。 一、引导
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着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加大力度推动国内铁矿等资源开发项目建设,加强废旧资源回收利用。深入推进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打造保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重要载体。健全
》。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探索方面,组织促进共同富裕初次分配制度、完善公共服务制度体系等课题研究,开展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第三方评估。二是政治机关建设进一步加强。国家安全意识方面,着力健全
2022年4月15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
411号,以下简称“411号文件”)正式施行,标志着国土“三调
《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规定的“对于森林资源调查确定为宜林地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定为未利用地的土地,应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但“三调”中已经没有“宜林地
优先支持利用屋顶、工矿废弃地等存量建设用地、非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和难以复耕的灾毁地等不受用地政策限制的光伏项目;已(在)建燃煤电厂、为系统调峰进行灵活性改造配置一定比例的新能源项目;利用
3月23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行为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通知。通知指出:列入年度建设方案的项目,完成备案后2个月内应实现开工(办理用林用地、环保水保、接入系统
(市)人民政府与项目业主协商签订补充条款。项目业主1个月内办理备案手续。四、明确项目开工投产时限。列入年度建设方案的项目,完成备案后2个月内应实现开工(办理用林用地、环保水保、接入系统审批等开工前期
式发展,构建适应广州发展的美丽国土空间格局。探索建立土地与能源一体化规划选址与布局制度。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推进存量用地盘活利用,在规划前端落实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要求。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海绵
碳达峰目标任务,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全力推动绿色广州、美丽广州建设,为全省、全国2030年前顺利实现碳达峰目标作出积极贡献,奋力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努力打造全国乃至全球绿色
%。发展新能源是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实现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目前,我国已具备较完备的新能源全产业链体系,风电、光伏发电已全面进入平价无补贴、市场化发展的新阶段。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
基地项目并网投产,第二批、第三批基地项目陆续开工,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稳妥有序推进。同时,要推动分散式陆上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组织开展抽水蓄能布局优化,推动抽水蓄能又好又快发展。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名誉
组织申报新能源规模。重点支持利用自有建设用地、高速公路两侧边坡、露天排土场等生态治理区域、燃煤自备电厂自有建设用地等建设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三)依托增量配电网实施绿电替代工程。支持增量配电网供电
3月20日,在第二届中国电力建设数字经济论坛上,国家能源局总工程师向海平表示,要创新分布式新能源利用场景和商业模式,以中东部地区为重点,围绕高端制造园区打造零碳园区,围绕公共建筑发展分布式光伏与
、国家能源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中国气象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表示,积极推动风电分布式就近开发。在工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