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陕西省发改委正式印发《关于开展陕西省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根据文件,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非化石能源消费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占比目标,通过竞争性配置
2021年年度实施方案。
文件明确,风、光单体项目规模分别不小于50MW,不高于250MW,非自然人分布式项目提供相关证明后可直接纳入保障性并网规模。另外,本次申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报项目得分相同的
近日,吉林印发《吉林省建筑节能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文件提出奖补条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须当年实施、当年竣工并投入使用,实施规模原则上不得低于以下要求:地市级的新建居住建筑项目实施规模为40000
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核后,汇总形成省级总体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并编制绩效评价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财政厅。
第十七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在专家评审环节同步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省财政
支出绩效自评表并编制绩效评价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财政厅。
第十七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在专家评审环节同步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省财政将评价结果与省级分配资金挂钩。
第十八条 绩效评价结果
,执行期限为2021年-2023年。《省财政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节能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建502号)同时废止。
《云南省节约能源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电网企业应当加强电网建设和改造,扩大可再生能源装置范围,发展智能电网和储能技术,加强需求侧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建立节能低碳电力调度运行制度。
为提高
开放式的节能服务市场体系。
节能服务机构提供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应当客观公正、诚实守信,保守用能单位商业秘密,并对出具相关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八条【信息公开】县级以上
新能源项目,对确实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各地应及时予以废止。
文件明确,经测算,存量项目按期建成后,可支撑河南省2021年和2022年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目标,河南今年将不再组织新增保障性并网项目。
为稳步
推进风、光向平价全面过度,河南省辖市发展改革委统一组织市场化项目申。根据文件,对于不新增用地、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及其附属场所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不限申报规模,参照保障性并网政策,由电网企业保障并网。其中
有效期。对于1年内未实质性建设储能、可调节配套工程的项目,备案、核准文件废止,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根据名单来看,青海省2021年重点推进20个首批市场化并网项目,电源规模总计42.13GW、配备
6月11日,青海省能源局印发《关于2021年市场化并网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青海适于采取市场化并网方式建设的项目主要为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
文件指出,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今日印发关于公开征求《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电力市场监管,规范电力市场行为,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依据电力监管法规和规章及电力体制改革文件要求,南方
、独立辅助服务提供商以及电网企业(作为购电方)等市场主体,以及提供市场交易相关服务的电网企业。
第六条 电力市场成员应当执行市场交易规则,自觉遵守电力市场监管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主动接受
绿色建筑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张家港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张建工〔2017〕41号)同时废止。
附件:张家港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项引导资金管理
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苏政发〔2014〕111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项引导资金是指由市财政安排,用于支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
而长期不建的项目,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清理,对确实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应及时予以废止。
各省2021年保障性并网规模主要用于安排存量项目。存量项目不能满足今年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
、有序建设。
发电企业对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要按照核准(备案)文件要求,及时组织开展项目建设。要加强工程质量管控,确保建设安全和生产安全。要及时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填报并按
项目,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清理,对确实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应及时予以废止。
各省2021年保障性并网规模主要用于安排存量项目。存量项目不能满足今年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要求、保障性并网仍有
。
发电企业对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要按照核准(备案)文件要求,及时组织开展项目建设。要加强工程质量管控,确保建设安全和生产安全。要及时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填报并按月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