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发电企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按规则参与电力交易,签订和履行各类交易合同,按时完成电费结算;(二)获得公平的输电服务和电网接入服务;(三)签订并执行并网调度协议,服从各级电力调度机
拟定相应电力交易规则,拟定相应电力交易实施细则;(二)提供各类市场主体的注册服务;(三)按照规则组织电力市场交易,并负责交易合同的汇总管理;(四)提供电力交易结算依据以及相关服务,按照规定收取交易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甘肃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根据《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关于印发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及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西北监能市场〔2018〕66号
发展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实施细则(2022年版)》有关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计划实施兴安盟京能煤化工可再生能源绿氢替代示范项目等15个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具备实施
条件的项目15个(4个离网型,11个并网型),配套新能源规模631.2万千瓦(其中风电473.2万千瓦,光伏158万千瓦),制氢能力28.2万吨/年,总投资495.8亿元。原文见下: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发展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实施细则(2022年版)》有关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计划实施兴安盟京能煤化工可再生能源绿氢替代示范项目等15个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具备实施
条件的项目15个(4个离网型,11个并网型),配套新能源规模631.2万千瓦(其中风电473.2万千瓦,光伏158万千瓦),制氢能力28.2万吨/年,总投资495.8亿元。原文如下: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12月30日,华中能监局印发《西藏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西藏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指出,对基本辅助服务不进行补偿,当并网主体因自身原因不能提供基本辅助服务时需接受考核。对有偿
示范项目二期。并网型,新能源建设规模40万千瓦(全部为风电),制氢能力2万吨/年,氢气用于中天合创烯烃绿氢替代,配建储氢能力21.6万吨,项目投资业主为中石化新星内蒙古绿氢新能源公司,计划总投资30亿元
,开工时间2023年6月,投产时间2024年6月。(二)乌兰察布10万吨年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并网型,新能源建设规模254.6万千瓦(其中风电174.2万千瓦、光伏80.4万千瓦),制氢能力10万吨
示范项目二期。并网型,新能源建设规模40万千瓦(全部为风电),制氢能力2万吨/年,氢气用于中天合创烯烃绿氢替代,配建储氢能力21.6万吨,项目投资业主为中石化新星内蒙古绿氢新能源公司,计划总投资30亿元
,开工时间2023年6月,投产时间2024年6月。(二)乌兰察布10万吨年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并网型,新能源建设规模254.6万千瓦(其中风电174.2万千瓦、光伏80.4万千瓦),制氢能力10万吨
调节效果通过调频里程和综合调频性能指标衡量。第4本规则适用于重庆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及管理。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正式运行期间,AGC补偿管理按本规则执行,《华中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中
AGC相关条款不再执行,AGC考核管理按照《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相关条款执行。第5重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深度调峰交易与调频交易同时开展时,市场主体不同时参加两个市场。电力调度机构根据
、全社会广泛参与、多元化投资的开发、运维和利润分配模式。创新监管办法。建立联合验收、联合执法和联合稽查工作机制。制定实施分布式光伏暂行管理办法、项目联合验收和稽查执法管理办法、项目并网前联合验收细则等
,各地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10月底,全省整县分布式光伏建成并网307万千瓦,累计1492万千瓦,占全国整县分布式光伏总装机的40%以上,装机容量全国第一。现选取
接入服务;(三)签订并执行并网调度协议,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四)按照电力企业信息披露和报送等有关规定披露和提供信息,获得市场化交易和输配电服务等相关信息;(五)具备满足参与市场化交易要求的
。电力交易机构:(一)参与拟定相应电力交易规则及实施细则;(二)提供各类市场主体的注册服务;(三)按照规则组织电力市场交易,并负责交易合同的汇总管理;(四)提供电力交易结算依据以及相关服务,按照规定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