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底,推动既有公共建筑能建尽建。(六)既有工业建筑绿色用电发展计划。全面推动工业企业绿色用电,把工业企业各类建筑屋顶光伏应用情况作为市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评比的前提,优化用能结构,降低碳排放量。到
,视为业主出资,后期发电分摊收益归业主所有,到期后光伏发电设施设备的所有者权益及运维责任由业主承担。对确认为中修或中修以上的维修项目,按《宁波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给予补贴。对太阳能热水器更新
枢纽中心落户南溪区。(三)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城市发展能级更“高”坚持以产聚人、营城聚产,持续激发发展活力,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城市空间高质拓展。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7个县级总体规划获省政府批复
位,完成151套商品房“以旧换新”,新(认)购人才公寓1858套、“房票”安置884套,打造4个城市级宜邻中心和6个社区级宜邻中心,获评中国十大美好宜居城市。城市热度显著提升。举办“天下人游宜宾
认定的省级及以上零碳工厂、零碳工业园区,最高支持100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近零碳工厂,最高支持5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最高支持100万元。对参与国家或省
:市政府办、市财政局、投资集团)七、支持企业加大科创投入。加快打造龙城科创学院,支持开展高成长科技型企业培训,对参加独角兽加速营的企业给予最高2万元/家的学费补贴。对于高成长性科技企业,按照其研发费用
,不再享受市级财政补贴。本政策施行之日前已完成备案的家庭屋顶光伏项目,自备案之日起60日内建成并网的,按原政策标准发放补贴。此前,在2021年12月,宁波市能源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宁波市促进光伏产业
试点,逐步推广至镇村、片区、住宅、企业工厂等建筑类别。加强绿色建筑运营管理,配合市级层面加强公共建筑能耗在线监测。到2025年,居住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造。(区城建局
规划资源分局、溧水公安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提升运输装备低碳水平。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巩固“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提高新能源公交车比例,逐步增设氢能公交车线路。采取财政补贴等措施
其他新能源技术应用补贴。按所获得市级扶持资金给予50%配套支持。单个项目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七)节能减排降碳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1.开展节能产品研发,且该产品投放市场、实现良好销售情况,经认定的
管理。大力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以西门子数控、永阳生物科创园、东部农业创新港、白马镇、山凹村等项目为试点,逐步推广至镇村、片区、住宅、企业工厂等建筑类别。加强绿色建筑运营管理,配合市级层面
战略,巩固“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提高新能源公交车比例,逐步增设氢能公交车线路。采取财政补贴等措施加大力度推广新能源汽车,提高新能源乘用车市场份额,引导支持物流企业和工业企业使用新能源货车
并网容量超过480兆瓦,累计创建市级以上绿色制造荣誉企业超过150家,建成一批近零碳产业园、(近)零碳工厂示范,形成一批ESG实践经验。计划明确重点任务,持续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新建工业厂房项目
示范项目。同时,建立绿色技改项目储备库,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补贴。2025年,推动超100家企业实施节能降碳项目。原文如下:
0.2元/千瓦时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具有示范性的新型储能应用项目,按储能设施实际投入金额给予项目投资方不超过1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四、打造绿色制造示范标杆对首次列入市级
12月2日,浙江省平湖市发改局发布《关于平湖市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的补充意见(意见征求稿)的公示》,结合该市实际,对前文件提出多项补充意见。其中,新增分布式光伏项目技改补贴
(试行)》,全文如下:关于促进平湖市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各镇街道,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市级机关有关部门,市属有关单位:为有效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构建我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