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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国家补贴和标杆上网电价的光伏发电项目可以申请市级奖励资金,具体标准及程序按照《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沪发改能源87号)执行。
市电力公司应根据要求及时向
项目投资方转付国家补贴及市级奖励资金、结算余电上网电量电费。
第九条在地面或利用农业大棚等无电力消费设施建设、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20兆瓦且所发电量主要在并网点变电台区
指导规模范围、按要求完成备案的光伏发电项目,经投资方申请,在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发电后,可享受国家补贴和标杆上网电价支持,具体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享受国家补贴和标杆上网电价的光伏发电项目可以申请市级
)或委托第三方自行建设,项目建成并网后按发电量给予补贴。(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由合同能源管理公司与有建设意愿的企业(居民)协商达成协议,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运营。企业(居民)享受双方规定的电价及其
他约定,合同能源管理公司享受政府发电量补贴。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在约定的投资回收期后将产权无偿移交企业(居民)。(三)租赁屋顶建设模式。在当地政府牵头协调下,光伏发电建设运营企业与屋顶所有者签订屋顶租赁协议
后由企业(居民)或者委托第三方自行建设,项目建成并网后给予电量补贴。(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由合同能源管理公司与有建设意愿的企业(居民)协商达成协议,企业(居民)享受协议规定的电价及其他优惠,合同能源管理
公司负责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运营,并享受政府电量补贴。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在约定的投资回收期后将项目产权无偿移交企业(居民)。(三)政府统一组织建设模式。市有关部门在新农村建设、农房聚集改造、城中村改造
资金先由市级三电结余资金中安排),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5年。已享受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光电建筑应用一体化示范项目等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补贴。各县(市)可参照市本级制定补贴标准,所需补贴资金由县
,可享受国家补贴和标杆上网电价支持,具体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享受国家补贴和标杆上网电价的光伏发电项目可以申请市级奖励资金,具体标准及程序按照《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沪发改能源
用于考核奖励和发电补贴。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都要建立光伏专项资金,用于扶持辖区内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二)积极鼓励本市企业申报国家光电建筑一体化等各类光伏发电应用扶持项目,市发改、住建等部门要对
。(三)落实经费。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要建立光伏发电应用扶持专项资金,整合现有各类相关联的专项资金,向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倾斜,确保政策到位。光伏发电量补贴、屋顶租赁补贴,除市里试点、示范项目外,按
发电项目。按照先易后难原则,科学有序推进。二、建设模式(一)企业(居民)自建模式。企业(居民)向市发改局申请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请通过后由企业(居民)或者委托第三方自行建设,项目建成并网后给予电量补贴
。(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由合同能源管理公司与有建设意愿的企业(居民)协商达成协议,企业(居民)享受协议规定的电价及其他优惠,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负责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运营,并享受政府电量补贴。合同
集中多点接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并网接入意见。电网企业应及时做好电量计量、电费结算和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目录的分布式电网项目国家补贴资金转拨等工作。应全额保障性收购光伏电站的
发电量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余电上网电量,按电费结算周期全额结算上网电量电费,按电费结算周期转拨国家补贴资金。电网公司在并网申请受理、接入系统方案制订、接入系统工程设计审查、计量装置安装、合同和协议签署
发电项目,申请通过后由企业(居民)或者委托第三方自行建设,项目建成并网后给予电量补贴。(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由合同能源管理公司与有建设意愿的企业(居民)协商达成协议,企业(居民)享受协议规定的电价及其他优惠
,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负责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运营,并享受政府电量补贴。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在约定的投资回收期后将项目产权无偿移交企业(居民)。(三)政府统一组织建设模式。市有关部门在新农村建设、农房聚集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