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类:市场化并网项目,总规模542.7万千瓦 确定市场化并网项目13个,建设规模约542.7万千瓦(直流侧规模),2022年并网约500 万千瓦。 第四类: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总规模
日前,青海省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市场化并网管项目管理的通知》。文件称,各市州核准备案的市场化并网规模急剧增长,严重超出我省新能源消纳空间,将严重影响我省新能源利用率。 为进一步强化
4月13日,内蒙古能源局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火电灵活性改造及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源市场化并网项目申报的预通知》,文件显示,本次内蒙古新能源市场化并网项目申报包括三类:(一
)、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二)、火电灵活性制造改造项目,(三)、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原文如下: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开展2022年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火电灵活性改造及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源市场化并网项目申报的预通知
4月12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开发建设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各投资开发企业可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在江苏省新能源管理平台进行项目申报,形成集中式光伏
电站性能和运营管理等相关要求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我省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市场化并网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1〕949号)执行。配套新增调峰能力方案为现役供热气电和煤电机组调峰灵活性改造
绿色发展,支持公司及相关方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采用市场化并网项目方式建设光伏电站,以实现产业城生产用电中可再生能源消纳配额比例符合国家双碳目标要求,满足碳足迹要求。投资项目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出台的产业用电
3月31日,江苏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开发建设工作的通知》,正式开启江苏省今年的市场化规模申报工作。 通知全文如下 :
得到了以下政策支持: ①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支持内蒙古中环产业城实现绿色电力应用与绿色产业的双循环绿色发展,支持公司及相关方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采用市场化并网项目方式建设光伏电站,以实现产业城生产
4月1日,江苏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开发建设工作的通知》,就光伏市场化项目申报条件给出相关要求。
根据文件,本次申报主要为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应选址明确,不涉及
年1月1日后投产的项目,各项相关要求按照2021年下发的《关于我省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市场化并网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准,即江苏省长江以南地区新建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按照功率8%及以上比例配建调峰能力
3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征求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全额自发自用两类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实施细则意见建议的公告。
《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实施细则(2022修订版)》中,实施
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实施细则(试行)》中。定义了全额自发自用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为:
一是基于偏远地区生产生活供电的微电网等其他新增用电负荷,可按实际供电需要配置新能源规模,实现全额自发自用。
二是
市场化并网项目,15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所发电量自发自用,不向主网反送电;35万千瓦集中风电项目所发电量全部在包头市新增负荷中消纳。风电、光伏项目和氢能产业项目需同步投产,且需市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的综合验收后方
市场化并网项目,15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所发电量自发自用,不向主网反送电;35万千瓦集中风电项目所发电量全部在包头市新增负荷中消纳。风电、光伏项目和氢能产业项目需同步投产,且需市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的综合验收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