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附着物赔偿,承担永久占地、施工临时占地、光伏场区首年租地费,承担耕地占用税及第一年城镇土地使用税。负责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不动产证等证件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申请表(见附件3); 4. 购买本市光伏构件的采购合同、发票; 5. 项目相关设计图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供电公司提供的分布式电源并网验收意见单及并网时间证明; 6. 光伏电站
费用。(10)配合招标人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本体工程屋顶等租赁及相关协调工作。(11)除光伏组件及逆变器外,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工程所必需
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时,应当就绿色建筑具体要求,征询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十七条(装配式建造和建筑信息模型)
新建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和应用
一条(行政责任)
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 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处罚的;
(二) 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
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负责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包括升压站、光伏区、箱变基础、集电线路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不动产证办理工作等合法合规的手续
); 4. 购买本市光伏构件的采购合同、发票; 5. 项目相关设计图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供电公司提供的分布式电源并网验收意见单及并网时间证明; 6. 光伏电站投资主体与项目建设
装修住宅、可再生能源利用等绿色建筑具体要求,征询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的意见,并纳入土地使用合同。
以划拨方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规划资源管理部门在核提规划条件或者审核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时
)
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 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处罚的;
(二) 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
(三
、可再生能源利用等绿色建筑具体要求,征询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的意见,并纳入土地使用合同。
以划拨方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规划资源管理部门在核提规划条件或者审核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时,应当就绿色建筑
:
(一) 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处罚的;
(二) 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
(三) 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或者包庇、纵容违法行为,造成后果的;
(四) 其他玩忽职守
工程项目;施工供水、供电的设计和施工、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 (8)负责工程所需的临时施工占地赔偿,负责施工用地、运输通道和施工协调等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工程所需
工作、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5.工程验收(包含消缺、验收、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6.质保期内的服务、培训;7.手续办理(包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