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发改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光伏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的通知》,2021年度光伏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申报将在佛山扶持通平台上开展,请2018-2020年度建成并网的用户根据本通知准备相关材料,到佛山扶持通平台上进行申报。
12月1日,浙江云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了关于光伏发电项目审批工作的函,原文如下:
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发布《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成效明显——“碳达峰十大行动”进展(一)》表示,新能源保持较快增长。制定实施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布局方案,规划总规模约4.5亿千瓦,目前第一批9500万千瓦基地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印发第二批项目清单并抓紧推进前期工作,组织谋划第三批基地项目。
11月28日,广东省禅城区发改局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禅城区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其中,对2017—2018年在禅城建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和地面光伏电站的各类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5元/千瓦时,自项目实现并网发电的次月起连续3年进行补助。
日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开展第三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申报主体均要求注册地为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的企业,请按照该通知要求将加盖公章和骑缝章的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电子版包括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版本)于11月30日前交至我局绿色制造和材料处(市民中心C3116室),并做好现场考察准备。
为落实省政府稳住经济大盘督导和服务工作机制,根据《省政府稳住经济大盘督导和服务工作方案》工作安排,11月16日下午,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副行长欧林率安徽省督导和服务组一行到安徽华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督导服务工作,宣城市政府副秘书长武兆晟、市发改委副主任汪晓龙、市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汤晓峰、华晟新能源CEO周丹陪同。
11月17日,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印发关于开展发电企业工作人员违规兼职挂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根据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定期监督许可条件保持情况发现,甘肃省部分发电企业工作人员存在对外租借、挂靠专业资格或培训合格证书等违规行为。
11月16日,天津市工信局发布《关于做好天津市2023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的通知》,其中包含《天津市绿电交易工作方案(2023年修订版)》,方案明确,绿色电力产品是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的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上网电量。
11月16日,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开展第三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试点示范内容包括:(一)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范企业,包括能够提供先进、成熟的智能光伏产品、服务、系统平台或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二)支持建设一批智能光伏示范项目,包括应用智能光伏产品,融合运用5G通信、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用户提供智能光伏服务的项目。 优先考虑方向包括:光储融合、
11月16日,天津市工信局发布《关于做好天津市2023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的通知》,其中包含《天津市绿电交易工作方案(2023年修订版)》,方案明确,绿色电力产品是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的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上网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