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先进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简称“智改数转”),构建智能制造梯度培育体系,支持企业对关键工序实施“机器换人”,鼓励企业加大智能化设备和软件投入。第七条专项资金奖励标准:(一)鼓励工业设备
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省级财政对年度考评优秀的开发区(工业园区)按照正向激励机制给予一定奖励,用于支持园区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科技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
,推进乡镇工业园区、村级工业集聚点改造升级。鼓励符合规划的低效物流用地通过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依法依规变更为工业用地,用于小微企业园建设。统筹引导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投资开发建设小微企业园,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嘉政办发〔2023〕38号)等精神,坚持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不能当成“低端产业”简单退出,着力克服当前需求不足、成本上升等困难和挑战,加快推动传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支持传统特色产业高质量
发展的若干措施。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工业强市建设为统领,大力组织实施“新兴海工程”,重点聚焦全市皮革、经编、家纺、服装、袜业等传统特色产业,紧紧围绕研发(设计)协同
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农业企业、农户技术升级改造和污染治理等生产经营方式的绿色转型提供支持。探索开发符合小微企业经营特点的绿色金融产品,促进绿色生态农业发展、农业资源综合开发和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支持农业
企业、农业企业、农户技术升级改造和污染治理等生产经营方式的绿色转型提供支持。探索开发符合小微企业经营特点的绿色金融产品,促进绿色生态农业发展、农业资源综合开发和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支持农业散煤治理等绿色
突破。“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初步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提高至36%、22%,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提高至40%。——绿色低碳转型实现新突破
,引导电力长期规划和投资,促进电力系统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转型。文件表示,要稳妥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设计适应新能源特性的市场机制,与新能源保障性政策做好衔接;推动分布式发电、负荷聚合商、储能和
新能源产业产线迭代升级,对技术和设备投资额300万元以上的智能制造示范项目,按不超过其技术和设备投资额的10%择优给予补助,最高1000万元。支持新能源总部发展,实收注册资本1000万元(含)至1亿元
、财政奖补等方式,支持制造业企业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支持数字农业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统筹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布局一批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支持“工赋山东”建设,支持
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人才创新创造等措施。三是聚力支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加快推进动能转换,加强先进制造业强省、数字强省、质量强省建设,提出支持传统支柱产业绿色化高端化发展,支持重化工业布局优化和
新能源制造业附加值和竞争力。(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二)推进企业培大育强。1.推进制造方式转型升级。聚焦提质增效,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转型方向,梯次培育“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
和配套电网改造,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三)丰富优质文旅和体育休闲服务供给。2023年安排省级专项资金对组团成效显著的旅行社和提质升级的等级旅游民宿等进行奖补。继续下调省级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利率1个
房地产企业债券融资。加快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以及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城市内涝治理等领域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九)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支持建筑企业进入交通、水利、能源等大型
。推进南通船舶海工、连云港医药等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提高使用外资质量,吸引更多拥有国际先进技术的优质企业参与产业强链补链延链。(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2.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