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连接器,光伏线材以及光伏配套线缆组装的新能源高科技企业,产品广泛应用于光伏电站,并网发电,离网发电,屋顶系统,家庭供电系统,太阳能建筑等领域,并且形成了由产品开发,模具设计,生产制造到销售客服的一-体化
主要应用在光伏领域和锂电池领域。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等各类专利100多项,在华东地区设立研发中心,生产基地坐落于江西省宜春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客户包括国电投、中节能、LG、REC
资金改造、投资超1000万元的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项目,按智能化设备及工业软件投入不超过5%进行奖励、最高200万元。技术创新4、支持企业技术攻关、标准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制订最高奖励对
超过50万元的建设奖励。◆ 加快公共机构光伏应用到2025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力争实现光伏覆盖率达到50%。对期间建成并网的公共机构光伏项目,按0.3元/瓦标准给予投资主体一次性建设
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因地制宜发展农林生物质能,推进“千家万户用气行动”,积极推进分布式生物质能源示范应用。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装备,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渔船安装含油污水处理设备
、评价考核及表彰奖励制度。加强自然资源的核算和管理,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体系。(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以开展整县开发试点为突破口,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到
提升行动、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行动“八大行动”,逐步构建“城乡统筹、均衡服务、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科学高效”的基础设施网。建立城乡统一的基础设施管护运行机制,落实产权所有者管护责任。(牵头单位:省发展
电动船舶、电动飞机等研发推广。探索光伏和新能源汽车融合应用路径。推进屋顶、墙面光伏系统研发应用,发展户用光储超微电站,推动光伏、储能电池与建筑建材融合应用。推动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光伏发电复合开发
产品分析、评价、应用验证等服务。探索建立创新创业孵化平台,推动建立一批能源电子产业生态孵化器、加速器。支持建立能源电子领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开展太阳能光伏、储能电池、终端应用以及信息技术产品知识产权
风电基地和“三州一市”光伏发电基地建设,支持基地规划范围外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有序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加快打造金沙江上游、金沙江下游、雅砻江、大渡河中上游4个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
屋顶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加快打造金沙江上游、金沙江下游、雅砻江、大渡河中上游4个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同步推进其他流域水风光多能互补开发。加快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升级和特色应用,创新“光伏
市场潜力超1.7亿千瓦《提案》指出,广东省光照条件良好且屋顶资源较多,电力消纳能力强,分布式光伏发展前景广阔。截至2022年上半年,广东省累计光伏装机容量达118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装机623万千
瓦,全国排第7位。廖翠萍表示,作为全国分布式光伏的重要市场,广东现有建筑屋顶可安装潜力为6232万千瓦,加上交通、农业等领域的综合利用空间,未来广东省分布式光伏市场潜力超过1.7亿千瓦,约可支撑全省10%的
、油气储运等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继续对投产的光伏、风电项目实行全额保障性并网,积极支持建设符合规定的农光互补、菌光互补项目,推进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工业园区及企业厂房、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强化
建设,继续对投产的光伏、风电项目实行全额保障性并网,积极支持建设符合规定的农光互补、菌光互补项目,推进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工业园区及企业厂房、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强化存量资产盘活,支持符合
。3.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入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逐步提高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因地制宜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推行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推动建设集
方式。到2025年,全省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在太阳能资源丰富且具备条件的地区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4.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加快
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3.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入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逐步提高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因地制宜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
高寒地区科学取暖,因地制宜采用清洁高效取暖方式。到2025年,全省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在太阳能资源丰富且具备条件的地区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4.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