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共同发布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其中提到,当前阶段,适应煤电功能加快转型需要,将现行煤电单一制电价调整为两部制电价,其中电量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同时指出,各地煤电容量电费纳入系统运行费用,每月由工商业用户按当月用电量比例分摊,由电网企业按月发布、滚动清算。
通知明确,电力二次系统包括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发电机励磁和调速系统,新能源发电控制系统,电力调度通信和调度自动化系统,直流控制保护系统,负荷控制系统,储能电站监控系统等(以下简称二次系统);涉网二次系统是指电源及相关电力用户中与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相关的二次系统。纳入管理的包括:火力(燃煤、燃油、燃气及生物质)、水力、核能、风力、太阳能、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发电厂(场、站)。
11月16日,国网山东电力公司会同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发布2023年容量补偿分时峰谷系数及执行时段的公告》,根据文件,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会同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根据系统需求,完成2023年不同季节容量补偿分时峰谷系数K1、K2取值及执行时段测算,并引入深谷和尖峰系数及执行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