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严格执行政府对节能环保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扩大绿色采购范围。支持贵阳、毕节等有条件的市(州)建立绿色消费激励约束机制。加大节能节水环保家电、建材、照明产品等推广力度,切实提高能效标识二级
以上家电、环保装修材料等市场占有率和使用率。加快建设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4.全面落实“限塑令”,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商品包装循环利用水平,逐步推动实现商品
融合发展等重点区域城市更新,实施建筑、交通、照明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市政基础设施综合能效提升。加大各类工程建设中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力度,推动废旧路面、沥青、疏浚土等
深入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实施建筑物围护结构、门窗、空调和照明系统的深度节能改造。到2030年,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70万平方米,其中平均节能率15%以上的建筑面积达到10万平方米。积极寻求
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推行双控与定额相结合的节能目标管理方式。深入推进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厨房等重点用能区域及供暖设备、照明系统等重点用能系统的绿色改造,推动医院、学校等重点用能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
生态环境问题自查自纠。(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委组织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开展全民行动。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倡导简约适度
景观,增加水体面积,提高公园碳汇能力。公园全面采用光伏照明系统和纯电力车辆,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费和充电车位比例。推进智慧公园建设,搭建公园能耗智慧管理系统,实时监测用能情况。增设湿垃圾制肥就地处置设施,与
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七大重点领域创建活动。到2022年底,本区符合条件的社区75%完成绿色社区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机管局、区
信息化厅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省机关事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聚焦城镇化水平较低的城市,实施重点城市节能降碳工程,开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节能绿色
农民日常照明、炊事、采暖制冷、生产作业等用能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推动城乡电力公共服务均等化。(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省
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引导公众积极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加强对企业和居民绿色产品消费的引导。推广使用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
,不断扩大示范创建影响力和知名度,形成品牌效应。不断拓展“绿色细胞”创建形式和方式,持续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创建行动,积极推动低碳机关、低碳住宅等细胞工程建设
可降解包装膜,减少使用一次性日用品。加快完善全社会绿色物流和配送体系,积极推广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推广绿色居住,减少无效照明,提倡家庭节约用水用电。鼓励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低碳出行
)全面推行绿色生活方式着力培育绿色生活理念。深入开展全民教育,将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融入家庭教育、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及职工继续教育等教育体系, 纳入美丽城镇、和美乡村创建及生态文明
等隧道、桥梁和码头智能绿色照明,推动公路、铁路等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储电设施。推广智能网联主动式公交优先系统,提升智能驾驶产业化应用水平。到2030年,民用运输机场场内通用车辆装备等力争全面实现电动化
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建立绿色低碳宣传展示平台,提升节能宣传周、湖南国际绿色发展博览会等活动区域影响力。持续开展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
压利用、智慧能源管理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促进就近大规模、高比例消纳可再生能源。文件还指出,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持续开展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用水等设施节能改造,推动公共机构
、供热、制冷、照明、用水等设施节能改造,推动公共机构屋顶光伏等新能源开发利用。鼓励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改造。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公务用车
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率先淘汰老旧车,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力度,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持续提升新增及更新
、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营造绿色低碳社会风尚。深化绿色家庭创建活动,推行绿色消费,扩大节能、节水、环保、再生利用等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鼓励引导企业及居民采购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