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电网统筹调度的(经审批备案且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额外实行一次性储能容量补助,2021年、2022年、2023年补助标准分别为200元、180元、170元/千瓦·年,已享受上级补助的项目
备案。非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前应履行项目备案手续,并取得备案证明,建设主体应在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申请赋码备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的,可以与主体工程一并备案,不进行单独备案。三、强化
,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分类纳入全省基础设施REITs项目库并动态更新项目信息。对入库储备项目,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与河南证监局、沪深证券交易所、有关行业管理和行政审批部门的沟通协作,依法依规协调办理相关手续
。严格落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要求,严禁在盘活存量资产过程中新增地方隐性债务。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定,做好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决策审批等工作,除政策规定的情形外,主要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接受电网统筹调度的(经审批备案且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额外实行一次性储能容量补助,2021年、2022年、2023年补助标准分别为200元、180元、170元/千瓦·年,已享受上级补助的项目不再重复补助。原文如下:
接网工程按照电压等级实行核准或审批管理,电网企业按照风光资源开发项目规划同步开展前期工作,公示接入点、容量空间和承诺办理时限。对电网企业建设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允许发电企业
清单”,抓好“三个优化,三个保障,三个到位”,强化项目审批和监管全过程服务。采取的主要措施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流程、强化项目前期服务、增强技术指导等。目前,全产业链项目清单和审批要素清单已基本形成
。2.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推广实现居民用户、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以下简称“三零”)服务、高压用户用电报装“省力、省时、省钱”(以下简称“三省”)服务
。将低压、20千伏及以下高压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间分别压减至5个、10个工作日以内。将居民用户、实施“三零”服务的非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分别压减至5个、15个工作日以内。加快推进政企协同办电信
和协作机制。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全面推行“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和“标签式监管”,推动适合非现场监管事项向“不见面监管”的“云检查”转变。全面梳理调整数字经济领域行政审批权责事项,对数字经济领域企业
、风电开发建设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省能源局、 省自然资源厅、省审批局、省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探索建立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机制 支持农村地区积极推动屋顶光伏、农光互补等分布式光伏和
国有能源企 业经营业绩考核中的比重,切实推动国有能源企业成为重大能源 技术装备研制和工程应用主体。(省国资委、省国资运营公司按职 责分工负责) (三十)深化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全面推广实现居民用户、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以下简称“三零”)服务、高压用户用电报装“省力、省时、省钱”(以下简称“三省”)服务。将低压、20千伏及以下高压电力接入
工程审批时间分别压减至5个、10个工作日以内。将居民用户、实施“三零”服务的非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分别压减至5个、15个工作日以内。加快推进政企协同办电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政企协同办电,实行行政审批
设计并报批建设用地。五、优化前期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查审批、平行作业。强化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确保平台提交的资料实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实行公路建设项目支撑性文件并联审批,在工程可行性研究
、审查审批手续、节能降碳和污染物排放水平等方面,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下称“两高”项目)严格把关。严禁违规“两高”项目建设、运行,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
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健全管控机制。建立“两高”项目工作清单,实行动态监控。加强对“两高”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程序和结果执行的监督评估。对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