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
对在绿色建筑发展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诚信管理】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绿色建筑信息披露制度,健全绿色建筑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将
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阶段审批时,应当将
披露制度,健全绿色建筑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将绿色建筑从业主体及其行为纳入诚信管理。
第十条【绿色金融】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金融保险等主管部门,探索创新绿色金融与绿色建筑协同发展的
发展规划要求,将绿色建筑内容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以恒心办恒业。 27.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审批流程
、城乡一体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改革开放迈出重要步伐。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更大突破,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成,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重大进展,能源资源行业规范发展
,公平竞争制度更加健全,营商环境显著改善。口岸功能和资源整合高效推进,泛口岸经济加快发展,全域开放平台初步形成,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取得标志性成果。
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明显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提高招商引资的有效性,推动集群式、产业链式招商,吸引国内外公司地区总部和营销中心、采购中心、物流中心等机构入驻。建立外商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
12月25日,青海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其中指出,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完善循环经济标准和认证制度,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绿色化改造
走在全国前列。
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城市治理各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人民民主更加健全,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迈出新步伐。基层治理水平大幅提升,社会治理总体效能持续增强,市民
园统筹协同发展。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科创30条等落深落细。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实行揭榜挂帅等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提升知识产权交易中心能级。促进政产学研用深度
服务改革,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深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在项目投资审批等领域推行承诺制。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新型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可预期的发展生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简化优化审批流程,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
矿业权流转、管网运营机制改革、原油进口动态管理等改革。
二是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进一步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初步建立电力、油气网络环节科学定价制度。
三是创新能源科学管理和优化服务。深化
能源放管服改革,减少前置审批事项,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显著提升。2017年至2019年企业办电环节由5.5个压减至2个,小微企业办电时间压缩至30个工作日以内
科技水平快速提升
(四)能源与生态环境友好性明显改善
(五)能源治理机制持续完善
(六)能源惠民利民成果丰硕
三、全面推进能源消费方式变革
(一)实行能耗双控制度
(二)健全节能法律法规和
价格,初步建立电力、油气网络环节科学定价制度。协同推进能源改革和法治建设,能源法律体系不断完善。覆盖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监管、服务的能源治理机制基本形成。
(六)能源惠民利民成果丰硕
把保障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