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能源消费体系
1.进一步推动全社会节约利用能源。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坚持和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总量控制更加弹性、灵活适度。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
掘路告知承诺审批改革的基础上,探索告知性备案、负面清单等改革举措。实现燃气接入310服务(最多3个环节、1件材料、0跑腿)。优化完善电力、燃气接入收费机制,进一步压缩时间、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提升用户
,加快重大项目落地和开工建设。对新能源产业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建立以项目为中心、企业为主体的政府服务体系,推行一窗进出、并联审批、全程代办、保姆式跟踪服务和容缺后补制度,营造高效、便捷的产业发展环境
文件中明确的要求进行设计、安装、维护和监管。项目依托建筑应具有合法性,充分考虑建筑屋顶防风、防火和安全承载等因素。投资开发主体作为第一责任主体,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要进行安全评估,完善保险制度等相关
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实施光伏开发建设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负面清单内的资源不得开发建设。(负面清单见附件1)
三、重点任务
1. 推动既有建(构)筑物光伏改造。到2025年底,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初步形成,理论制度成果不断丰富,市县两级共形成理论成果71项,制度成果121项。打造特色应用成果114个,承接省级任务试点场景应用118个,省级重大应用贯通率100%。浙丽保获得中央深改办和省委
打造一分不用花、一次不用跑、一天不用等企业开办常规化模式。迭代升级投资在线平台3.0,积极探索极简审批,全面开展企业投资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最多15个工作日改革。聚焦浙里营商跑道,形成共享法庭税务中台等
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推广合同能源、合同节水管理服务,2025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综合能耗分别比2020年下降5%和6%。支持推动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及
达到55%以上,累计建成50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推进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下乡,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2023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房屋排查整治。开展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行动
建立和优化符合绿色建筑项目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优化授信审批流程,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绿色建筑项目加大支持力度,降低绿色信贷成本,形成支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合力,助力雄安新区绿色之城加速建设发展。
移风易俗,建设文明善治乡村。
增强农村发展活力。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济源试点工作,稳慎推进县(市、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农村自建房
,实行开发区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全承诺、拿地即开工极简审批模式。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建立健全项目调度机制,加快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争取专项债券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积极对接引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世界银行
牵头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煤层气开发扶持政策措施,推动煤层气资源勘探开发、技术研发应用、管理制度改革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产业发展资源基础不断夯实。煤层气勘探在新领域新层系取得重要突破
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煤矿区煤层气地面预抽和关闭煤矿残存煤层气抽采。取消煤层气对外合作项目总体开发方案审批,煤层气开发项目均实行告知性备案在线办理。煤层气矿业权登记权限下放省级部门,全面实施竞争性
光伏项目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0.60元/瓦、0.20元/瓦;补贴资金由县财政承担。
并指出,对利用工业和商业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的企业,优先审批因转型升级所需的电力增容需求。光伏系统所发
建设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0.60元/瓦、0.20元/瓦;补贴资金由县财政承担。(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局)
(二)强化用能管理。
对利用工业和商业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的企业,优先审批因转型升级所需
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
按照这一文件,占用农用地的光伏电站,所有用地均按建设用地管理,即要求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手续。对于光伏电站用地来说,这一规则严苛且实操难度大。众所周知,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审批
要求,是否履行项目建设方案和土地复合利用方案备案程序,永久性建设设施是否取得合法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布设在农用地上的光伏设施是否存在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抛荒、撂荒、影响农业生产等情况,并且要求即日起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