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发展及经济结构调整对电力行业发展的要求,阐述“十四五”期间全省电力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及其保障措施,是指导电力行业发展布局、建设项目核准(审批)、具体投资计划安排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交易规则》、《吉林省售电侧市场化交易实施细则》、《吉林省电力市场交易售电公司履约保函管理办法》等规则及制度;加快放开发用电计划,提高市场化电量交易规模,省内经营性用户全面放开。第三节 存在问题1.化石能源
职责分工负责)十、简化审批流程和并网服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属地备案制度,由市、县(区)投资主管部门限时办理,原则上不超1个工作日办理备案手续。(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凤泉湖高新区、潮州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二年。
、股权计划、公募REITs等多种方式,投资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三、稳投资促消费政策(十二)加快推进省重点项目建设。35.成立区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工作专班,按照近期能开
工、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的原则梳理提出重点保障项目清单,优化项目审批环节和时序,加强与国家、省、市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好与区重大项目专项指挥部协同配合,强部门上下联动,提速增效开展项目审批。36.充分发挥区
改革局、统计局,潮州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简化审批流程和并网服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属地备案制度,由市、县(区)投资主管部门限时办理,原则上不超1个工作日办理备案手续。(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凤泉湖高新区、潮州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二年。
制度,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严格对标能效标杆水平、污染物排放控制先进水平,加强对“两高”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结果执行的监督评估,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用能行为。严肃财经纪律,指导金融机构
节能减排工程,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推动实施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企业综合治理,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第四部分,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
质量改善,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落实国家改革完善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要求,推进依托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和监管。实施非固定污染源全过程调度管理。强化对重
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3%左右。认真落实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机制,扎实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落实能效标识管理制度,扩大实施范围,推行节能低碳环保产品认证。充分发挥省级国有资本在节能减排领域的重要功能作用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制度衔接,健全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功能,提升总量减排核算信息化水平。完善总量减排考核体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总量减排监督管理,重点核查重复计算、弄虚作假特别是不如实填报削减量和削减
政策为支撑,着力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以下简称能耗双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协同推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实现节能减排降碳协同
增汇,研究利用废弃矿山、采煤沉陷区受损土地、污染地块等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加强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等可再生资源利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鼓励有条件的生产企业加快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
碳达峰目标为导向,实施产业准入及退出清单制度,加大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力度,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退出。依法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对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内的铁合金
工作日。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优化企业开办审批流程,全市市场主体数量稳定增长。我市连续两年获评“民营企业评议政府服务”全省最好地区之一。关键环节改革成效明显。制定《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推进
位资金不少于150亿元。(三)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制度改革,确保营商环境保持全省先进行列。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
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依照《宜昌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宜府发〔2019〕7号)关于精减审批事项的要求,在限建区域外且满足要求安装屋顶分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