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课题8个,在化解产能过剩、产业转型升级、国有企业改革、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改革中取得一定成效,特别是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五规合一规划、深化用地制度改革、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重大改革,探索
原则,实施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到2020年,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基本健全,全国统一的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信用能源网站建设完成并良好运行,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覆盖率达到95%以上,信用评价工作
和财务负责人等相关执(从)业人员等。
(一)安全生产领域
建立健全能源行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加强能源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建设。对于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安全生产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发生事故隐瞒
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项目相关环保管理制度,明确环保要求,加强环保审查力度,充分发挥审批环节的环保约束力。 下一页 余下全文六
问题日益突出。同时,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2020年天津市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需达到10%,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任务艰巨。为落实“推进
战略布局,按照政府主导、行业共建,统筹推进、分步实施,结合实际、强化应用,公正透明、准确规范的原则,实施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到2020年,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基本健全,全国统一的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其法定代表人、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等相关执(从)业人员等。(一)安全生产领域建立健全能源行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加强能源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建设。对于
实施,结合实际、强化应用,公正透明、准确规范的原则,实施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到2020年,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基本健全,全国统一的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信用能源网站建设完成并良好运行,市场主体
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等相关执(从)业人员等。(一)安全生产领域建立健全能源行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加强能源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建设。对于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安全生产隐患不及
,做好各类规划、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切实按照规划审批和开展项目建设,确保规划有效实施。提高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视程度,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政策,建立目标引导制度,将可再生能源利用指标分解到各区并纳入区域
。同时,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2020年天津市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需达到10%,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任务艰巨。为落实推进能源消费、供给
产业技术体系,提升关键原辅料和装备配套能力,支撑生物技术药物持续创新发展。
创新生物医药监管方式。建立更加科学高效的医药审评审批方式,加快推开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加快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行动纲要,全面推进重点领域大数据高效采集、有效整合、公开共享和应用拓展,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安全保障,推动相关产业创新发展。
加快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统筹布局建设国家大数据公共平台,制定出台数据资源
项目申报和行政审批中的优先权。赋予碳交易企业在某些项目的优先申报权,获得一些项目实施的先行先试权;适当简化碳交易企业在相关行政审批中的程序,使企业获得更大的经营自主权。
尽力帮助碳交易企业塑造良好
,加快国内碳交易平台建设非常迫切。具体包括促进北京、重庆、上海、天津、湖北和广东等多地碳交易所的发展。加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交易所制度,逐步消除各交易所制度标准的差异,建立统一的交易机制与规则
投资碳交易企业;尽快出台鼓励投资碳交易企业的扶持与优惠政策,激励其他社会资金投资碳交易企业。其他激励政策。赋予碳交易企业在项目申报和行政审批中的优先权。赋予碳交易企业在某些项目的优先申报权,获得一些
项目实施的先行先试权;适当简化碳交易企业在相关行政审批中的程序,使企业获得更大的经营自主权。尽力帮助碳交易企业塑造良好的品牌与社会形象。给予碳交易企业参评荣誉称号、评优资格的优先权;定期发布碳减排或社会
推介碳交易企业,引导风险投资等资金投资碳交易企业;尽快出台鼓励投资碳交易企业的扶持与优惠政策,激励其他社会资金投资碳交易企业。
其他激励政策。赋予碳交易企业在项目申报和行政审批中的优先权。赋予碳交易
企业在某些项目的优先申报权,获得一些项目实施的先行先试权;适当简化碳交易企业在相关行政审批中的程序,使企业获得更大的经营自主权。
尽力帮助碳交易企业塑造良好的品牌与社会形象。给予碳交易企业参评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