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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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聆达: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1-08 20:25:03

公告指出,深交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最终撤销情况以深交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解读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1-08 13:53:14

为规范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了《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机构统筹组织,指导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等单位共同做好绿证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核发、划转、核销、异议处理、监管工作按照《实施细则》规范有序开展。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1-08 13:51:32

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绿证核发、划转、核销及相关管理工作。第十一条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完成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后,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为其自动建立唯一实名绿证账户。

2030年前消纳比例不低于35%!湖南省印发绿电直连实施方案来源: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1-04 15:18:59

12月31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湖南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并网型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科学确定新能源电源类型和装机规模,用电负荷规模应有依据和支撑。

*ST金刚:深交所同意公司撤销因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5-12-26 19:09:37

12月26日,*ST金刚发布公告,深交所审核同意公司撤销因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29日起撤销因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不过,由于公司仍因触及深交所相关规定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金刚”,股票代码仍为“300093”,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阳光电源高管减持实施完毕,合计减持0.0206%股份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5-12-24 20:17:23

12月24日,阳光电源发布公告,公司收到高级管理人员顾亦磊先生、邓德军先生、汪雷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和吴家貌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顾亦磊先生、邓德军先生、汪雷女士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吴家貌先生决定提前终止上述减持计划,未减持股份在剩余减持期间内不再减持。公告显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合计减持42.37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0206%。

逐步提高集中交易电量比重!上海发布2026年电力直接交易实施方案来源: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 发布时间:2025-12-16 09:19:10

12月15日,上海电力交易中心转发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印发《上海市电力直接交易实施方案(2026年版)》的批复。方案提到,电力直接交易的交易方式主要为双边协商交易和集中交易(包括挂牌交易、集中竞价交易、集中撮合交易、滚动撮合交易等)市内交易在必要时可按照交易类型分别规定双边协商交易电量规模上限,逐步提高集中交易电量比重。上海市分时电价机制主要包括下述三种方式,在符合政策规则的前提下,可继续采取用网侧固定分时电价方式。

自用比例不低于60%!四川省绿电直连实施细则发布来源: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12-09 17:20:25

12月9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四川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项目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30%,并不断提高自发自用比例,2030年前不低于35%。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绿电直连项目相关活动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绿电直连项目的新能源发电项目豁免电力业务许可,另有规定除外。绿电直连项目应实现内部资源协同优化。

金泽大学实施钛矿太阳能电池的铅稳定技术实地测试来源:钙钛矿材料和器件 发布时间:2025-12-09 16:18:43

东芝能源系统公司主导该项目,长州工业株式会社、电通信大学和金泽大学共同实施。该试验涉及将叠层的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与铅稳定技术集成到户外测试模块中。该活动计划于2025年8月8日至2026年12月举行。

东北区域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印发来源: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12-09 09:42:40

12月1日,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关于征求《东北区域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实施细则》意见的公告,有效期为5年。依据《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制定本细则。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负责对东北区域电网公平开放相关行为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