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方公里成规模产业空间土地整备;出台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办法,有序推进25平方公里高品质产业空间连片改造;进一步降低工改M1项目审批门槛,多措并举盘活存量工业用地;优化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审批服务,全面推行拿
分散式风电开发。统筹农村能源革命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培育农村能源合作社等新型市场主体,鼓励村集体依法利用存量集体土地通过作价入股、收益共享等机制,参与新能源项目开发。鼓励金融机构为农民投资新能源项目提供
落实责任,强化管理,河湖面貌明显改善。但是,一些地区人为束窄、挤占河湖空间,过度开发河湖资源等问题仍然存在,与水争地的发展方式尚未根本转变,河湖内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以风雨廊桥名义开发建设房屋建筑、河道
保护控制带。
二是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包括4条,严格岸线分区分类管控,严格依法依规审批涉河建设项目,严格管控各类水域岸线利用行为,依法规范河湖管理范围内耕地利用。
三是规范处置涉水违建问题
。要创造条件盘活存量资产,积极落实产权界定、手续办理等项目盘活条件,完善规划和用地用海政策,完善市场化运营机制,提高项目收益水平,形成政策合力。要规范有序盘活存量资产,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公开透明
加强制造业项目生活服务用地保障。鼓励总部企业在自有工业用地上建设企业总部及配套设施,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内的存量工业项目,以及产业园区外亩均效益A、B类且用地面积50亩以上的存量工业项目,在
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查处未批先建、越权审批、批建不符的涉河建设项目。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平台作用,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坚决遏增量、清存量
5月24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文件明确: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在湖泊周边、水库库汊建设光伏、风电项目的,要科学论证,严格管控
管理模式创新,探索综合集成管理机制应用,全面推进公共机构的节能管理改造。增量公共建筑推广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存量公共建筑推进绿色星级改造。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与新产品,提升公共建筑用能系统能效。鼓励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中采用能效水平达到2 级及以上的用能设备,推动既有建筑用能设备能效提升。大力推广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模式进行绿色改造,2022年启动实施乐清市行政管理中心合同能源托管项目
外的清洁低碳能源。
四是统筹各类市场主体协同转型。《意见》提出加强机制保障和政策引导,激发各类市场主体转型动力,充分发挥协同作用。一方面,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深化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清洁低碳能源项目
企业形成低碳、零碳能源消费模式,鼓励通过创新电力输送及运行方式实现可再生能源电力项目就近向产业园区或企业供电,以及企业等通过电力市场购买绿色电力。在建筑领域,推行绿色用能,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
建管用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确保乡村建设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用,防止重建轻管、重建轻用。
节约资源、绿色建设。树立绿色低碳理念,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循环利用,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建设,实现乡村建设与
有序开展。建立政府组织领导、村民发挥主体作用、专业人员开展技术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
(五)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
推进五大战略、打造六个样板地的总体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示范先行、有序推广,积极发展光伏发电项目,全力推进新能源开发应用和节能减排,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奋力打造新时代共同富裕新高地,努力为
、质量标准等因素,明确投资开发主体作为第一责任主体,实施资源开发建设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详见附件一),同时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要进行安全评估,完善保险制度等相关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和运营。
(四)坚持示范引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