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补贴标准再次提高,并拿出百万重金奖励大企业的率先垂范。按《补充通知》要求,2014年7月1日后,使用推广目录中建筑用光伏构建及逆变器产品且建成并网的分布式电站项目,在享受市级度电补贴的基础上
,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电站投资商2元/瓦的工程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100万元。过去我们讲打造光伏电站,很多市民不愿意提供屋顶资源,这次的《补充通知》里就特别把奖励奖到了屋顶产权人的头上。合肥市经信委
、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的项目,由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财政局积极协助建设单位申报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补助奖励资金。市级财政将对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建设项目(实施范围内第三类项目及其他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
适当增加等奖励。原则上对于达到二星级标识的绿色建筑容积率可增加1%,三星级容积率可增加3%。2、改进和完善对绿色建筑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对绿色建筑的消费贷款利率可下浮0.5%、开发贷款利率可下浮1%。3
内可利用屋顶资源的收集和招商等工作,合理分配屋顶资源,做好统筹协调服务。政府投资或财政补助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具备条件的要推广光伏发电应用。
(三)实施农村光伏应用工程。充分发挥农村光伏
。大力推进农村光伏社区建设,新建中心村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同步规划建设光伏电站工程的,资金纳入市级土地增减挂钩补助资金范围,实行专项预算、统筹使用。引导农户建设家庭式光伏电站,充分调动农户和企业的积极性
辖区内可利用屋顶资源的收集和招商等工作,合理分配屋顶资源,做好统筹协调服务。政府投资或财政补助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具备条件的要推广光伏发电应用。(三)实施农村光伏应用工程。充分发挥农村光伏
推进农村光伏社区建设,新建中心村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同步规划建设光伏电站工程的,资金纳入市级土地增减挂钩补助资金范围,实行专项预算、统筹使用。引导农户建设家庭式光伏电站,充分调动农户和企业的积极性
工作机制,成立相应机构,统一负责辖区内可利用屋顶资源的收集和招商等工作,合理分配屋顶资源,做好统筹协调服务。政府投资或财政补助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具备条件的要推广光伏发电应用。
(三)实施
百千万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光伏扶贫试点工程。大力推进农村光伏社区建设,新建中心村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同步规划建设光伏电站工程的,资金纳入市级土地增减挂钩补助资金范围,实行专项预算、统筹使用。引导农户建设
辖区内可利用屋顶资源的收集和招商等工作,合理分配屋顶资源,做好统筹协调服务。政府投资或财政补助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具备条件的要推广光伏发电应用。(三)实施农村光伏应用工程。充分发挥农村光伏
工程。大力推进农村光伏社区建设,新建中心村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同步规划建设光伏电站工程的,资金纳入市级土地增减挂钩补助资金范围,实行专项预算、统筹使用。引导农户建设家庭式光伏电站,充分调动农户和企业
,统一负责辖区内可利用屋顶资源的收集和招商等工作,合理分配屋顶资源,做好统筹协调服务。政府投资或财政补助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具备条件的要推广光伏发电应用。 (三)实施农村光伏应用工程。充分发挥
工程。大力推进农村光伏社区建设,新建中心村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同步规划建设光伏电站工程的,资金纳入市级土地增减挂钩补助资金范围,实行专项预算、统筹使用。引导农户建设家庭式光伏电站,充分调动农户和企业
光伏电站最高可获奖百万太阳能光伏的推广应用,既需要普通市民的理解和支持,更需要大企业的率先垂范。对于这些优先发展光伏电站的企业,我市将拿出重金给予奖励。根据《补充通知》,2014年7月1日以后,对于装机规模
超过0.1兆瓦且建成并网的屋顶光伏电站项目,我市将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屋顶产权人10万元/兆瓦的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60万元,同一屋顶产权人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对于使用推广目录中建筑用光伏构件及
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发电量核算纳入电力需求侧管理试点任务完成量,尽可能将光伏发电项目纳入电力需求侧管理试点项目奖励范围。5.宣传和推广。联同相关单位在全区范围内及时宣传推广太阳能光伏应用的政策
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研究制订涵盖光伏发电应用、光伏产业发展、光伏产业产学研的具体扶持办法。2.落实国家和省级财税对光伏产业的扶持政策、相关税收减免等措施,及时拨付各级财政补助资金。3.对
元/W的一次性奖励(已获得国家政策扶持的项目不补);2)2014年以前建成投产,前两年按实际发电量0.3元/kWh补助,第三至五年给予0.2元/kWh补助;3)对屋顶出租方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次性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