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把节能环保产业培育成我国发展的一大支柱产业。加强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实行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推进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试点,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
%;多晶硅电池组件转换效率不低于15%;薄膜电池组件转换效率不低于8%,其中铜铟镓硒(CIGS)薄膜电池组件转换效率不低于12%。
佛山市
《广东佛山市禅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奖励办法(试行)公开
和光电建筑一体化、民用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给予补助。
(二)对2015-2016年度禅城区已建成并通过并网验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各类建筑和构筑物业主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
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给予补贴。2.居民家庭利用自家屋顶或农业主体利用设施农业场所新建光伏发电项目,2020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的,除享受国家、省有关光伏发电补贴外,市财政按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
装机总量达200兆瓦以上后,不再实施本项政策。每个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三)推动光伏下乡。积极支持发展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相结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在美丽乡村等改造建设中,鼓励连片民居集中
/平方米的补助。 采购本市光伏企业生产的产品,按采购价格的15%给予奖励。 3)嘉兴市平湖市 连续5年每年安排培育扶持资金1000万元,实行发电量补助。对企业投资光伏发电,前两年按0.15元/千瓦时
坡耕地全部纳入退耕还林范围,合理调整贫困县基本农田保有指标;开展贫困地区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健全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充分利用贫困地区生态
搬迁补助政策衔接,抓好安置点产业发展和公共设施配套;完善移民搬迁规划,加快建设进度,2019年完成建档立卡移民搬迁户建房任务;建立省级扶贫开发投融资平台,先期承接国家项目资本金,撬动省内政策性金融机构
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充分利用贫困地区生态资源,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实行生态环境审计。
七、全面实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
(十)分类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
、园区、中心村)原则,做好移民搬迁补助政策衔接,抓好安置点产业发展和公共设施配套;完善移民搬迁规划,加快建设进度,2019年完成建档立卡移民搬迁户建房任务;建立省级扶贫开发投融资平台,先期承接国家项目
退耕还林范围,合理调整贫困县基本农田保有指标;开展贫困地区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健全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充分利用贫困地区生态资源,大力发展
继续享受扶持政策。三、持续实施易地搬迁脱贫(三)推进移民搬迁。继续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要求,坚定不移地加快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继续坚持三靠近(城镇、园区、中心村)原则,做好移民搬迁补助政策
安装光伏发电系统,补助标准暂定为3元/瓦,每户不超过5千瓦。(二)实行项目建设投资补助。在高新区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投入使用并经验收合格后,给予投资建设单位固定资产投资补贴,补贴标准为0.8元/瓦
(全区补贴总额不超过30兆瓦,以竣工验收先后时间为准)。(三)鼓励屋顶资源出租。对提供屋顶资源的企业且租期在20年以上的企业,在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按装机容量2万元/兆瓦进行奖励(不足1兆瓦的按1兆瓦
安排建设任务和补助资金时予以倾斜。
(二)积极有序开发优势资源,切实发挥辐射带动效应。鼓励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民营资本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因地制宜勘探开发老区煤炭、石油、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
经济。利用老区丰富的文化资源,振兴传统工艺,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支持老区建设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优先支持老区创建国家级旅游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中央补助资金进一步向老区倾斜。加大跨区域旅游合作力度,重点打造
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五年,补助标准为0.40元/kWh;2)居民家庭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按装机容量给予2元/W的一次性奖励,建成投产后前五年给予0.3元/kWh的补贴。
嘉兴市: 嘉政发〔2013〕87
文明确1)对实施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1.5元/W的一次性奖励(已获得国家政策扶持的项目不补);2)2014年以前建成投产,前两年按实际发电量0.3元/kWh补助,第三至五年给予0.2元/kWh补助;3)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