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行业整治淘汰奖励政策实施细则》执行。(责任单位:市经信局)4.加快推动工业企业“双碳”工作。对首次取得有资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碳足迹核算报告、碳足迹认证证书(或碳标签),每家企业分别按实际认证费
企业主动淘汰落后低效产能,腾退碳排放量100吨以上的,按每吨200元给予奖励,最高30万元;废塑料再生利用产能退出补助按《慈溪市废塑料再生利用行业整治淘汰奖励政策实施细则》执行。(责任单位:市经信局)4.
企业为主体组织实施产业“揭榜挂帅”技术重大科技攻关,每个项目最高补助县财政科技经费100万元。11.实施科技企业培育奖励政策。大力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新认定的科技小巨人企业按当年研发投入的20%予以
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企业研发活力,对投入研发经费的企业,在享受市级研发费用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县级也给予相应的奖励。对经审核确认年研发经费投入达100万元、连续两年保持增长且比上年度增长10%以上的企业
,每年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巡展活动不少于8场。鼓励通过发放换新补贴、赠送充电桩等形式提供购车优惠让利。支持新能源汽车销售,面向区(市)县设置新能源汽车销售奖励。持续执行老旧汽车报废置换奖励政策,优化
研发平台投入,对新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争取落实省、州补助政策。支持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对通过省级、州级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争取上级奖励政策。对科技型企业实施名单制管理
人民政府印发实施的原有奖励政策与此文件相关条款重复的,以此文件为准。(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牵头,相关县级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完成)(三十二)加大督查问效力度。县政府督查室每季度牵头组织开展贯彻落实
技术改造资金设备奖励政策。2.通过LPR利率传导机制,引导各银行机构下调贷款利率,为技术改造企业提供低成本融资。引导辖内银行机构创新性设立“技改贷”等专属产品,为辖内技术改造企业提供量身定制服务。3.
湿地保护修复工程。2.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发展饲草产业,一年生饲草种植补贴每年每亩不高于200元,草种繁殖一次性补贴每亩不高于500元。项目资金300万元以上的县(市
。建成并投入使用充换电站800座,公共(含专用)充电设施达到1.6万个以上,实现重点应用区域全覆盖。打造新能源汽车消费侧碳核算应用试点,探索实现新能源汽车产品积分交易与新能源汽车使用碳减排奖励政策双轨同步
示范项目和新建数字化工厂项目,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并在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时优先予以推荐。加大首台套(批次)应用保险补偿、销售奖励政策支持力度,激活下游企业有效需求。依托重大技术研发
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情况。进一步健全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持续实施回收奖励政策,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肥料包装废弃物、地膜等科学回收利用。开展以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为重点的农业投入品回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