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信号设施、公园和居民区道路照明等领域,推广光伏照明。 5.严格执行城市新建12层、高层逆6层的居住建筑全面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并与建筑同步设计、施工和验收的有关规定,推广集中集热、分户储
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水能、风能、空气能等非化石能源;分布式发电系统,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安装、运行方式以用户端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发电设施或有电力输出的
定义
本办法所称可再生能源,是指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水能、风能、空气能等非化石能源;分布式发电系统,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安装、运行方式以用户端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
市场机制为平台,重点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以及基于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冷热电三联供分布式能源规模化开发利用。
四、规划体系
(一)建立一主四辅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体系,即以全市可再生能源
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适用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及其管理等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二、概念定义本办法所称可再生能源,是指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水能
引导、市场运作、典型带动、规模应用的原则,以重点项目和示范区建设为抓手,以技术创新为支撑,以产业发展为基础,以市场机制为平台,重点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以及基于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冷热电三联供
型及雨棚、遮阳、栏板等构件型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在道路交通信号设施、公园和居民区道路照明等领域,推广光伏照明。5.严格执行城市新建12层、高层逆6层的居住建筑全面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并与建筑同步设计
开发利用及其管理等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二、概念定义本办法所称可再生能源,是指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水能、风能、空气能等非化石能源;分布式发电系统,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安装、运行方式以用户端
建材型及雨棚、遮阳、栏板等构件型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在道路交通信号设施、公园和居民区道路照明等领域,推广光伏照明。5.严格执行城市新建12层、高层逆6层的居住建筑全面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并与建筑同步设计
等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二、概念定义本办法所称可再生能源,是指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水能、风能、空气能等非化石能源;分布式发电系统,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安装、运行方式以用户端自发自用
采用太阳能光伏照明系统,并对现有设施逐步进行改造。
四、创新光伏发电管理模式。为简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省级发改或能源局对光伏发电项目实行总量控制,对光伏项目实行属地化备案管理,即装机规模
太阳能资源和西部的三化草原优势明显,除大力发展地面光伏电站外,还应积极开展光伏农业设施项目建设(光伏农业、光伏牧业),做到立体开发,增加项目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通过提高光伏发电在可再生能源中的比重,逐步实施
一体化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二是大力推进光伏照明。鼓励在市县、镇、产业园区、景区新建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的路灯照明、城市景观以及各地通讯基站、交通信号灯等领域,积极推广分布式光伏电源,优先采用太阳能光伏照明
自发自用为主、富余电量上网、电网平衡调节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管理机制,对全部自筹资金建设的太阳能屋顶和建筑一体化并网项目所发电量,电网企业按省确定的协议电价予以全额收购。四是构建适应分布式能源的区域
等建筑屋顶推广小型示范发电系统。(二)光伏照明。城市、重点镇、产业园区、旅游风景区新建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的照明设施,以及具备条件的城镇道路交通信号灯,优先采用太阳能光伏照明系统,并对现有设施
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3〕46号)总要求,充分利用我省光伏产业链完整、太阳能资源丰富、空闲可利用屋顶充裕的优势,通过示范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带动
屋顶推广小型示范发电系统。(二)光伏照明。城市、重点镇、产业园区、旅游风景区新建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的照明设施,以及具备条件的城镇道路交通信号灯,优先采用太阳能光伏照明系统,并对现有设施逐步
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3〕46号)总要求,充分利用我省光伏产业链完整、太阳能资源丰富、空闲可利用屋顶充裕的优势,通过示范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带动
、公园、公共绿地的照明设施,以及具备条件的城镇道路交通信号灯,优先采用太阳能光伏照明系统,并对现有设施逐步进行改造。
(三)建筑一体化。在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基础上,鼓励企业研发、生产
围绕建设美丽陕西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3〕46号)总要求,充分利用我省光伏产业链完整、太阳能资源丰富、空闲可利用屋顶充裕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