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投资5538亿元,同比增长41.1%,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投资4920亿元,同比增长44.7%,占电源投资的比重达到88.8%。太阳能发电、核电、风电、火电、水电投资同比分别增长67.8%、46.0
%、33.4%、16.2%和9.7%。电网工程建设完成投资3287亿元,同比增长4.2%。二是新增发电装机规模超过2亿千瓦,其中新增太阳能发电装机超过1亿千瓦。前三季度,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2.3亿千
太阳能供热在炼油过程中的应用,鼓励企业因地制宜优先采用公用电、集中供热、天然气、新能源分布式发电和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方式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例,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提高系统运行效率和电源开发综合效益
单体设备。推动二氧化碳转化、固化等技术开发和试点应用。鼓励大型电加热炉电气化技术研发和应用。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实施省级发展改革、能源、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部门及有关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
控制煤炭石油消费。合理建设支撑性和调节性清洁煤电,推动妈湾电厂现役煤电机组清洁化及灵活性改造升级,实施煤电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示范工程。开展成品油行业专项整治,提高成品油质量,加快交通领域油品替代,鼓励生物
有集中热水需求的建筑中规模化应用太阳能光热、空气源热泵等技术。加强建筑用能与电网的衔接与协调,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试点建设“光储直柔”新型建筑电力系统,利用光伏、储能、电动车等构建建筑群“微电网
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氢能、核能等能源。第三条 新能源发展应当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绿色发展理念,遵循统筹规划、系统衔接、因地制宜、综合利用的原则,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多元支撑
的新型能源体系。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新能源发展工作的领导,将新能源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新能源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新能源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开发领域向太阳能、风能、氢能等新能源领域拓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科技局)3.积极布局发展氢能产业。布局发展氢能“制储输用”、氢燃料电池系统等氢能产业链。重点发展氢能制取装备、氢能存储
重大项目“一事一议”。对于新引进重大项目,土地出让返还扶持力度不低于《2023年嵊州市“4173”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专项政策》。支持企业增资扩产,固定资产投资奖励力度不低于《关于促进嵊州市新能源汽车
气、天然气提取氦气等项目建设。第二十三条 自治区采取措施提升油气田清洁高效开采能力,推动炼化行业转型升级,加大减污降碳协同力度。第二十四条
自治区完善油气与风能、太阳能等能源资源协同开发机制,鼓励企业
。采取措施以新能源带动新工业,推进新能源多元化场景应用,推动重点产业和重点园区用能高比例绿电替代,通过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制氢一体化、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园区绿色供电、火电灵活性改造、全额自发自用
综合能源基地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职责分工抓好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各县区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地区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方案及专项方案,细化工作措施
专项培养规模。营造促进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搭建企业家、各类专业人才交流平台,营造人才吸引及留驻的良好氛围。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地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完善有关政策配套措施,稳住重点领域
25%,太阳能电池产量超过450吉瓦,高端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新增长点不断涌现;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产业集群建设不断推进,形成上下游贯通发展、协同互促的良好局面。三、工作举措(一)坚定实施扩大内需
。建立健全江苏海洋经济发展专项协调机制,具体负责协调实施和组织推进。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海洋产业发展、推动海洋强省建设的重大意义,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完善措施,健全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要把
制氢、太阳能海水制氢、深远海碳封存等前沿技术,打造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高地,支持盐城、南通、连云港沿海的新能源等产业,积极参与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先期以沿海LNG接收站液态交易为试点,逐步开展江苏省
等高效回收利用技术,加强氢能、太阳能、热泵、储冷(热)等领域前沿技术的创新突破。加强与部省对接联动,推动优势科研力量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以及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将新型储能等关键核心技术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供电局)三、保障措施16.
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市保障能源供应协调领导小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