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按照是否接入公共电网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新建负荷可配套建设新能源电源组成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项目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规模纳入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制定的新能源发电开发建设方案,相关规划管理要求参照《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鼓励项目主责单位组织内部电源与负荷在协议约定的基础上,根据内部主体的调节能力及约定的补偿标准,优化内部运行方式,促进源荷协同运行。
已获批的国家级和省级零碳园区,可就近利用周边新能源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其中,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主体应与内部电源、负荷签订长期协议,明确代理交易模式和价格结算机制,并结合外部市场价格变化、负荷实际调节能力等因素定期协商调整。
5月2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