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浙江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海宁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并网、建设,运营等作出详细说明。本办法所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光伏项目”)是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12月9日海宁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建设、运维管理,推进
擅自变更投资主体及股权比例。二、申报投资主体资格要求(1)申报主体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或依法备案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本次竞配接受联合体申报,但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必须
光伏发电工作的推广,通过报纸、电视台及推广会、培训会等形式,加强新型建筑工业化+BIPV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宣传力度,特别是企业关心的光伏项目的光伏支持政策、备案、建设流程、投资回收期、建设条件、安装
兆瓦时及以上。五、建设标准(一)严格执行文件规范要求。整市分布式光伏建设,各部门和国网公司要严格执行根据省能源局《浙江省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导则》明确的资质、质量、备案、并网、验收及
落实工作任务,定期对光伏装机备案及并网数据统计汇总并进行排名通报。(三)深入宣传引导。光伏工作专班、有关部门和各镇街要通过召开现场会、建设集中连片光伏示范点等形式,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载体
主体资格要求(1)申报主体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或依法备案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本次竞配接受联合体申报,但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必须明确牵头企业,且每个联合体成员在联合体中必须
分布式光伏类型。2022年6月以来,浙江、江苏、吉林、广东、山东、安徽、江西等多省以及上海、深圳相继出台分布式光伏政策,应装尽装、简化备案、优先并网,“绿灯”大开迎光伏。随着分布式光伏市场的爆发,企业主
光伏公司主导落地,总备案容量650MW,一期工程202MW。据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22年4月,该项目是单体全国最大,同时也是江苏省首个屋面类型最全并进入实地落地阶段的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除了在党政机关
自然资源部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有关要求,参照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规定办理,严格落实恢复责任。需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按照分级预审原则,由与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同级的自然资源部门预审。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和规划
协议(或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屋顶权属证明等材料,经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审核及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复核通过后直接纳入规划近期库。各开发区组织开发企业从近期库中选取已完成备案、建设条件成熟度高且当月
式、引导式、监管式专业建设保障机制,统筹优化全区专业布局。制定自治区中、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细化专业设置程序、标准和要求。加强职业院校拟招生专业备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指标审核各校专业
开设情况,规范新设专业备案工作,对达不到规定条件、不符合规定程序的新设专业均不予以备案。下力削减低质量、高重复类专业,对与院校办学定位不相符、与专业设置规划不吻合的已设专业不予年度备案。将专业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