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为国网(北京)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CGN-201902020004),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内蒙古库布其生态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主要经济指标及消防、安防措施;
四是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文件;
五是储能企业营业执照。
储能项目建成投运前需取得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十一、请南疆四地州发展改革委于7月15日前将申请纳入
改革委备案。有意纳入试点的光伏储能联合运行项目,应当向所在地(州、市)发展改革委提交以下材料:
一是储能企业与光伏发电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
二是储能电池回收协议或回收承诺函;
三是储能电站
材料:
一是储能企业与光伏发电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
二是储能电池回收协议或回收承诺函;
三是储能电站主要经济指标及消防、安防措施;
四是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文件;
五是储能企业营业执照
项目的企业倾斜。
十、储能项目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中,由地(州、市)级发展改革委备案。有意纳入试点的光伏储能联合运行项目,应当向所在地(州、市)发展改革委提交以下
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招标编号:LYZB【2019】-21(1)(15))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光伏设备合格供应商备选库项目(2019-2021年度)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内光伏项目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针对发现的问题,根据备案项目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文件要求,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和工作建议,形成各区项目专项检查报告,于2019年7月30日提交市发展改革委。
3、市发展改革委
各区发展改革委、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上海投资咨询公司:
为加强全市光伏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业发展质量水平,根据《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19〕6号)(沪府规〔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