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消费领域执法监管。深入实施公平竞争政策,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快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加大对虚假宣传、仿冒混淆、制假售假、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和处罚
工作;
(四)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检查、核查、处罚;
(五)对重大系统稳定破坏事件、重大非计划停运事件、重大停电事件进行分析、核查;
(六)监督指导电力企业排查治理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发现的风险和
。
第六十二条 电力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根据《电力监管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拒绝或者阻碍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从事电力可靠性监管工作的人员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
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
近年来,能源企业因违法违规行为层出不穷,而国家对企业监管也日趋严格。据国际能源网(inencom)不完全统计,2021年起至今国家能源局及下属机构共处罚违法违规企业133家,累计罚款金额高达
1873.235万元,处罚企业包括国家电网、中国石化、大唐集团在内的大型能源央企的子公司。
能源局开出838万元罚单
4月15日,国家能源局官网公示了对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津
,根据《仙居县财政性资金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拨付资金。 五、监督管理 对企业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将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追缴全部已拨付资金;同时
违约行为或属自身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且不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罚期内(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c)投标人应是未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广东汇源通
2022年3月22日,国家能源局对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津发电分公司非法供电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没金额8381244元。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津发电分公司为发电企业,发电
、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配合调查态度等情形,国家能源局对该公司的非法供电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2095311元,并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6285933元,罚没款合计8381244元。目前,该案件已执行完毕。
2022年3月22日,国家能源局对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津发电分公司非法供电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没金额8,381,244元。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津发电分公司为发电企业,发电
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配合调查态度等情形,国家能源局对该公司的非法供电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2,095,311元,并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6,285,933元,罚没款合计
。加强环境秩序治理,共立案处罚各类违法行为116万起,全市343个街道(乡镇)占道经营实现动态清零。公共空间环境更加清朗有序。
城乡环境面貌持续改善。围绕违法建设拆除、地桩地锁清理、废弃汽车与自行车清理
入地及规范梳理,亮出美丽天际线,让人们更好地看城市、看山水、看历史、看风景。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加大违法设置架空线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控新增、复挂问题发生,确保架空线入地实施一片、干净一片、群众满意一片
,落实最严谨标准、最严格监管、最严厉处罚、最严肃问责。对互联网医疗、线上教育培训、在线娱乐等新业态,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统一公正监管,依纪依法严厉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强化重要工业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