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对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
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现信息服务业企业所得税优惠全覆盖。39.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修订出台文化旅游体育产业深度融合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新建、改扩建旅游项目(自持部分
,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制定如下政策措施。一、强化财税政策支持(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
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23年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自2022年至2024年,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3年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可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3.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
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5%。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
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支持企业上市倍增计划。全面落实好国家和我省制定的支持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继续落实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补缴,并免收滞纳金。鼓励各地对符合条件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持续落实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50%政策,落实国家关于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等财税支持政策。完善与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相适应的
目前,我国初步建立了以环境保护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种“多税共治”,以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车辆购置税等系统性税收优惠政策“多策组合”的绿色税收体系。其中,既有约束“碳排放”的税制安排,如对成品油征收消费税
,对煤炭等能源矿产征收资源税;又有鼓励“碳减排”的税费优惠政策,如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和车辆购置税,对风力发电、水力发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等一系列税收制度安排。通过综合运用以上税收调节工具,对加快
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完善落实经济政策落实节能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支持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鼓励企业使用国家推荐节能技术,支持年节能1000吨标煤以上
,加大企业债券承销力度,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清洁能源企业发债。落实落细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强化电价政策与节能减排政策协同,持续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机制,扩大实施范围
次新材料名单和安徽工业精品名单,并给予应用补助支持;将光伏发电复合墙板列入《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目录(2020版)》新型墙体材料范围,符合条件的薄膜太阳能发电复合墙板生产企业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等优惠政策。从
平台建设的单位给予500万元补助。全面落实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31.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支持各地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开展机构
重大科技项目,省市县联动最高可给予3000万元财政经费补助。10.加大科技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