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复力度,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结合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创新生态资金使用方式,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合理调整贫困地区基本农田保有指标
下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和补助资金时,要向贫困地区倾斜。在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允许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在省域范围内使用。在有条件的贫困地区,优先安排国土资源
贫困地区基本农田保有指标,加大贫困地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力度。开展贫困地区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健全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九)着力
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央和省级在安排土地整治工程和项目、分配下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和补助资金时,要向贫困地区倾斜。在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开展易地扶贫搬迁
调整贫困地区基本农田保有指标,加大贫困地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力度。开展贫困地区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健全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九)着力
计划指标。中央和省级在安排土地整治工程和项目、分配下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和补助资金时,要向贫困地区倾斜。在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允许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在省域
,同时通过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等工程技术等措施,尽量减少对耕作层的破坏。 对于平原地区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涉及的配套设施建设,选址确实难以安排在其他地类上、无法避开基本农田的,经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
农业部门组织论证确需占用的,可占用基本农田。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按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原则和有关要求予以补划。各类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工厂化作物栽培等设施建设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四)鼓励集中兴建公用设施
健康发展的提案复文摘要》(国土资源部调控和监测司)
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进行特殊保护。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我部与农业部
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在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对支持设施农业发展、规范设施建设作出具体的规定。
光伏产业是战略新兴产业
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进行特殊保护。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我部与农业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
〔2014〕127号),在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对支持设施农业发展、规范设施建设作出具体的规定。光伏产业是战略新兴产业。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光伏产业的高度重视,光伏产业进入了高速发展阶段
标准规范严谨开展测风工作,确保数据全面、准确,并且测风周期达到一年以上。此外,我省还将强化风电场地优选工作,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对于陆上风电,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
关于光伏用地,有很多小伙伴们还不是很清楚,针对光伏用地占用农用地可否在基本农田上开展这个问题,有人发出了咨询: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号召,实现可持续发展,我们目前正投资开发建设光伏+农业,即农光互补
项目。依托农业大棚,上方发电,下方种植农作物,一地多用,不荒废不固化不改变土地性质。想咨询一下,这样的项目可否在基本农田上开展呢?国土资源部:你好!按现行政策,光伏用地占用农用地的,包括占用设施农业、农业大棚,均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依法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具体政策请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咨询。
一下,这样的项目可否在基本农田上开展呢?国土资源部:你好!按现行政策,光伏用地占用农用地的,包括占用设施农业、农业大棚,均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依法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具体政策请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咨询。(耕地保护司)
、基本农田上是否可以进行大棚的建设从事规模经济作物培育、种植? 2、基本农田上可否进一步进行光伏农业大棚的建设? 3、什么样的土地性质上可以进行光伏农业大棚? 4、禁止和可行的国家相关文件、法规是哪些
?国土资源部:你好!请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咨询有关设施农用地政策、基本农田管理规定和光伏产业用地政策。(耕地保护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