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护“四好农村路”1300公里。农村改革持续深化。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延包试点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改革扎实推进。农村产权交易纳入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深入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管理问题专项整治,一批历史
持续下降。“双碳”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入选国家“无废城市”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中期任务圆满完成,绿色建筑应用、绿色债券等15项经验做法全国推广。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
协调发展水平。纵深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牵头实施数字长三角建设方案,深化浙沪小洋山区域合作开发。高质量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和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启动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推动杭州宁波唱好“双城记
89.3%,省控断面优良水质比例为97.6%,城乡垃圾回收利用率超过60%。加强国土绿化,森林覆盖率达61.3%。实施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工程。湖州市被授予生态文明国际合作示范区
1月28日,山西省吕梁市交口县人民政府印发《交口县光伏复合项目土地资源和光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指导性意见》。根据文件,光伏复合项目建设遵循“以农业为主,光伏为辅”的原则,不对现有耕地形成实际压占、不改
管控要求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违背农民意愿。其认定标准为占用耕地或其他农用土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光伏板要求前板离地面最低处不低于2.5m。提倡双排板布局,光伏板前后阵列桩距不低于6.8m
,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支撑实现碳达峰目标。(一)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1.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以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为目标,优化园区空间布局,开展园区循环
综合利用。以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和综合利用率为目标,以煤矸石、粉煤灰、尾矿、赤泥、共伴生矿、冶炼渣、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为重点,支持大掺量、规模化、高值化利用,推动建设一批国家大宗
日前,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完善土地立体开发和复合利用。建立健全土地兼容复合利用和地上地下空间立体开发政策,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管理
、统筹开发利用制度,构建地下空间利用管理制度体系,促进地下空间开发。研究出台“农光互补”“林光互补”用地政策,推动土地资源与光能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保障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用地需求。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
使用权的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责任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财政厅)86.在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标准规范、投资强度,厂房结构安全
治理、矿区治理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国家试点示范及乡村振兴等项目,支持建设一定规模的保障性新能源项目。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前提下,支持风电光伏项目使用未利用土地,对使用戈壁、荒漠等未利用地的、不占压土地
1月28日,山西省吕梁市交口县人民政府印发《交口县光伏复合项目土地资源和光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指导性意见》,意见要求:项目建设遵循“以农业为主,光伏为辅”的原则,不对现有耕地形成实际压占、不改变地表
形态、不影响农业生产。使用农用地开展光伏复合项目建设的,要保障农用地可持续利用,严禁“因光废耕”。严守土地红线,不得大规模流转耕地或改变用途造成耕作层破坏。项目选址需符合我县国土空间规划、农业专项规划
容量分别力争达到260万千瓦、500万千瓦。充分利用农业、园区、市政设施、公共机构、住宅等土地和场址资源,实施一批“光伏+”工程,2025年、2030年,光伏装机容量分别力争达到400万千瓦、700
,科学推进陆上风电建设,2025年、2030年,风电装机容量分别力争达到260万千瓦、500万千瓦。充分利用农业、园区、市政设施、公共机构、住宅等土地和场址资源,实施一批“光伏+”工程,2025年
”转型,加大交通行业节能低碳技术推广。(四)统筹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深入开展“五个大起底”行动,加快待批项目手续办理,抓好8个“半拉子”工程、20公顷闲置土地和126.7公顷批而未供土地起底处置,盘活3户
停产企业、4户僵尸企业和7个停建项目,推动存量问题清仓见底。着力打造深度节水型城市,确保疏干水利用率、再生水回用率分别达到75%、67%,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均比2020年下
大力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落实土地、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一城一策”灵活运用政策工具,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更好统筹房地产去库存和棚户区改造、地灾避险搬迁安置,推动存量房转为公租房、安置房。(牵头
改革。着力培育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稳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重点改革,盘活农村闲置土地、房屋等资源。(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乡村振兴局等单位和各市〔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