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对于可再生能源的重视程度空前高涨,4月底时,国家能源局在官网公布了《关于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企业负担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接网工程投资建设、电力市场
5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发布后,各方高度关注。为了解企业诉求,做好政策宣介,回应行业关切,6月6日上午,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与光伏行业
随着被称为史上最严光伏新政出台,围绕在行业内外的关切持续上升。6月6日,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布消息称,近日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以下简称823
(6月6日),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组织安排了协会内的6位企业家领袖,集体拜会国家能源局,反映和汇报823号文件(《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简称823号文)出台对行业的影响并提出建议。
近日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以下简称823号文)后,行业反响强烈。应企业要求,2018年6月6日,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组织包括协会理事长、天合光能董事长
6月4日,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发布了《关于开展四川省光伏发电专项监管现场检查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22日发布《关于推进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根据示范项目实际情况,首批示范项目建设期限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同时建立逾期投运项目电价退坡机制,具体价格水平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另行发文明确。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报送2017年度电力价格与成本信息的通知(国能综通监管〔2018〕83号)
国能发新能〔2018〕46号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青海省、甘肃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物价局,国家电网公司,各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投资企业:
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各有关单位: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科学评估各地区可再生能源发展状况,确保实现国家2020年、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