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单位做好项目运行信息管理工作,及时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报送信息。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条 本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后,如国家或本省出台新的管理规定,与本管理办法不一致的,按国家或本省
能源管理与辅助决策平台填报上一季度信息。 第十九条【各项目建设单位】非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各建设单位做好项目运行信息管理工作,及时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报送信息。 第八章其他
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各建设单位做好项目运行信息管理工作,及时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报送信息。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条 本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后,如国家或本省出台新的管理规定,与本
》(财办建〔2020〕70号)等有关规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积极配合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为符合中央财政补助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提供补贴清单申报服务。 2021年1月31
屋顶光伏发展,结合实际加强屋顶光伏规范化建设,对遇到的产权多样化、安装限高、历史遗留问题等情况,加大协调力度,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发电企业要加强工程质量管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安全;及时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填报并按月更新项目信息。广东省能源局2021年6月11日
关于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70号)等有关规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积极配合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为符合中央财政补助条件的
关于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70号)等有关规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积极配合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为符合中央财政补助条件的
妥善解决。发电企业要加强工程质量管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安全;及时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填报并按月更新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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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年度保障性并网规模安排
根据国家下达的我省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最低消纳责任权重要求,确定2021年度我省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规模为900万千瓦,主要用于安排存量项目。2020年底前
5月20日,国家能源局正式下发《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详细内容参考《户用补贴5亿,保障性规模90GW+!》。文件特别指出:
七、保障措施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
《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要求,为规范我省新能源项目(指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实现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我们研究
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征求《湖北省2021年新能源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要求
,为规范我省新能源项目(指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实现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我们研究起草了《湖北省2021年新能源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参照国家能源局的做法,现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