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

国土资源,索比光伏网为您提供国土资源相关内容,让您快速了解国土资源最新资讯信息。关于国土资源更多相关信息,可关注索比光伏网。

【解析】乌海领跑者项目盈利的边界条件是什么?(上)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16-10-28 09:41:37

小时数、造价差异 注:按285W组件考虑,土地成本按照400元/亩的租金考虑。 2财务条件 项目占地面积按照60片285Wp组件考虑,参考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关于光伏用地标准十个问,不懂还不来看?来源:土地资源网 发布时间:2016-10-28 09:01:27

1、《指标》具体适用于哪些光伏项目? 光伏用地标准包括光伏产品生产企业用地标准和光伏发电站用地标准。目前光伏产品生产企业用地按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核准,包括投资强度、容积率
原有场地内进行,尽量不新增用地。 2、光伏用地哪些部分须按建设用地管理? 今年,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盘点】9月至10月中国光伏政策大汇总来源:<a href="http://solar. 发布时间:2016-10-28 01:43:59

光伏政策也是纷至沓来,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为了保证光伏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在2016年的9-10月份,都出台了哪些政策?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光伏发电用地有关事项的函》主要内容:对于之前已经使用农地建设的
农光结合、渔光一体光伏发电项目,地方各级国土资源部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跟踪监测,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部。文件下发后,对于使用农用地新建光伏发电项目的,包括光伏方阵在内的所有用地均应按建设用地

光伏与水稻生产实现“跨界”结合 光伏扶贫效果显著来源:中国发展网 发布时间:2016-10-27 08:22:18

国土资源部、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可再生资源协会、国家新能源工程研究中心、江苏省农科部门等有关方面专家参加了此次论证会。 据介绍,与传统农光互补技术仅适用于水产养殖和喜阴作物种植同,中利万农智能光伏

光伏与水稻生产实现“跨界”结合来源:中国发展网 发布时间:2016-10-26 23:59:59

、农业部、科技部、国土资源部、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可再生资源协会、国家新能源工程研究中心、江苏省农科部门等有关方面专家参加了此次论证会。据介绍,与传统农光互补技术仅适用于水产养殖和喜阴作物种植同,中利万农

光伏与水稻生产实现“跨界”结合 光伏扶贫效果显著来源:中国发展网 发布时间:2016-10-26 23:59:59

、科技部、国土资源部、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可再生资源协会、国家新能源工程研究中心、江苏省农科部门等有关方面专家参加了此次论证会。据介绍,与传统农光互补技术仅适用于水产养殖和喜阴作物种植同,中利万农智能光伏

江苏爱康科技2016第三季度报告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26 08:49:59

东北部边缘,滁州市南谯区接壤,北临淮河,与五河县接壤,居江淮分水岭北侧。公司于2016年2月22日收到明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安徽省明光爱康20兆瓦农业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情况的说明》,项目拟占用
,西北高,坡度约为25度,地面标高400?500m,向东南略倾,地形较单一。公司于2016年4月6日收到伊川县国土资源《关于伊川县佳康电力有限公司50兆瓦光伏发电升压站项目用地预审的意见》,项目拟占用土地

【盘点】光伏项目违法用地及处罚案例来源:王淑娟 发布时间:2016-10-26 08:26:01

违法占用耕地 案件过程 2014年9月,涉县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涉县龙虎乡北郭口村耕地建设办公楼和维护站,占地面积6.56亩。2015年1月8日,涉县国土资源局依法立案查处,3月
11月30日,涉县国土资源局依法申请涉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目前,已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案例二:内蒙土默特右旗某光伏电站违法占用耕地 案件过程 2011年12月,内蒙古

【汇总】国土资源部关于光伏用地的回复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26 01:30:59

  周末,国土资源部的一纸文件将农光互补项目推向了风口浪尖。之前,曾经收集了一些资料,希望对大家理解这个问题有帮助。资料1:国土资源部的部长信箱回复回复日期:2014-11-13回复部门:耕地
认定为建设用地,并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具体可向地方国土资源部门的地籍部门咨询。(耕地保护司)资料2:《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发布日期

光伏项目违法用地及处罚案例盘点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26 01:25:59

2014年9月,涉县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涉县龙虎乡北郭口村耕地建设办公楼和维护站,占地面积6.56亩。2015年1月8日,涉县国土资源局依法立案查处,3月17日依法下达《处罚决定书
》:1.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2.处以罚款6.5696万元。处罚结果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又未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2015年11月30日,涉县国土资源局依法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