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系统的回馈项目。一部分属于低收入群体的消费者将可以免费安装太阳能系统,同时所有的居民都将得到安装太阳能的低息贷款,通过财产税评估回付。 “太阳能洛杉矶”还计划采用固定价格收购制度
AG提供22MW的电池片。 根据协议条款,Chinasunergy将从2009年一月开始并持续在2009年全年内,按固定价格向Solarwatt AG提供总量为22MW的高性能单晶硅电池
能为岛上3500家住户提供全部电力。 欧洲各地在这几年先后建设了巨大规模的太阳能公园,而那里实行的“固定价格收购制度”推动了清洁可再生能源的普及。这种制度的内容为,使用太阳能发出的电力
,电力公司必须长期地用较高的固定价格收购。目前在20多个欧洲国家已经采用了这项制度,韩国等国家也在准备引进这项制度。 2000年首先导入新制度的是德国。2004年,德国提高了收购价格后
政府启动上网电价法,即著名的EEG法案,导致德国光伏安装量激增,最初的上网电价为3倍的零售电价或者8倍的工业电价。光伏系统在安装后的20年内固定价格,但推迟一年,固定价格下调一定的比率。在这之后,西班牙
政府启动上网电价法,即著名的EEG法案,导致德国光伏安装量激增,最初的上网电价为3倍的零售电价或者8倍的工业电价。光伏系统在安装后的20年内固定价格,但推迟一年,固定价格下调一定的比率。在这之后
由各种不确定因素影响到的硅片价格波动转嫁给提供硅片的用户。 2)通过预付费方式,与国内外主要硅片供应商签订固定价格、固定数量的长期供货合同。例如在2006年7月,无锡尚德与世界十大硅材料供应商之一的
推动了所谓的Feed-in Tariff(FIT)的固定价格回售制度,无论是事业单位或家庭,经使用太阳能电池系统所发出的电力,都有回售给电力公司的义务,而电力公司必须以比市场价格更优惠的价格来取得该电力
电价高于常规电价部分的资金来源尚未落实,制约了光伏并网发电。在明确强制收购和固定价格同时,可以考虑对电网企业收购光伏发电给予一定补贴以调动积极性。 由于光伏发电成本高昂,只能依靠政府支持
。该企业在德国投资的太阳能光伏设备规模是在奥的两倍。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德国的《可再生能源法》对利用太阳能发电的扶持力度明显强于奥地利。德国政府保证20年内以不变的固定价格出售太阳能电力,相关企业每
合同规定的固定价格供货,剩下部分的供货价格将在2008年底确定。该合同是按照欧元定价,故可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天威英利:英利是中国领先的一体化光伏产品制造商。公司业务涉及电池组件的设计、制造和销售,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