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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号:江西明确集中式扶贫630前并网、政府回购,分布式抓紧接网!(附原文件)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18-06-15 12:10:15

年预分配计划的需要于6月30日并网;已开工并形成实质性投资但不能于630前并网的需要自行评估电价政策风险;未实质性开工的项目预分配计划失效。 同时,要求地方政府回购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中原属于企业的
股份。对于无法回购的部分,将会争取按照老项目老办法的原则处理。 对于村级扶贫电站以及分布式光伏,江西发改委要求严格按照政策执行,防范风险。不需要补贴、手续合规未列入规模计划的项目可先行并网,按照脱硫煤电价结算,以减少项目损失。 原文件如下: 来源:江西发改委

保利协鑫(3800.HK)回购5000万股增持股份奖励计划至2.73亿股!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18-06-12 18:17:59

6月11日,保利协鑫(3800.HK)发布公告,受托人从市场上购买5000万股股份,代合资格人士以信托方式持有。所购买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0.27%,每股股份的平均购买价约0.8212港元,所购买股份的总代价约4120.7万港元,受托人所持股份结余约2.73亿股,交收日期为6月13日。 2017年1月16日,保利协鑫采纳股份奖励计划,受托人可以从市场购入现有股份,公司可根据特别授权

保利协鑫回购5000万股增持股份奖励计划至2.73亿股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18-06-12 10:20:11

6月11日,保利协鑫(3800.HK)发布公告,受托人从市场上购买5000万股股份,代合资格人士以信托方式持有。所购买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0.27%,每股股份的平均购买价约0.8212港元,所购买股份的总代价约4120.7万港元,受托人所持股份结余约2.73亿股,交收日期为6月13日。 2017年1月16日,保利协鑫采纳股份奖励计划,受托人可以从市场购入现有股份,公司可根据特别授权向受托人配发

光伏补贴 欧洲降美国延来源:环球时报 发布时间:2018-06-07 09:46:11

;2013年平均上网电价约为13欧分/千瓦时,2017年平均为11.7欧分/千瓦时。英国政府开始也以每千瓦时43便士的价格向光伏安装户回购电力,现在补贴已下降超过一半。希腊、瑞士、意大利等国家也纷纷大幅度下降

光伏新政下产融格局生变 资金抽离避险意愿明显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发布时间:2018-06-06 08:49:43

代理商库存积压同样容易引爆供应链金融贷款坏账风险。 王景直言,周一起他就接到不少销售代理商电话,希望企业能否回购一批设备库存,否则他们只能低价甩卖设备套现还款。甚至个别代理商已经做好最坏准备以物抵债

光伏龙头抱团组队:部分省份光伏上网电价规定有变动...来源:集邦新能源网 发布时间:2018-06-04 11:16:22

/千瓦时(2018年丰水期中长期外送电量加权平均上网电价水平)结算。 5. 陕西省 日前,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确认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建设规模的通知》。根据国家《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的要求,企业不能参与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已建成的需使用财政资金回购,其余部分转为商业电站。

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光伏扶贫不应该被“化解金融风险”的政策误伤来源:华夏能源网 发布时间:2018-05-25 10:12:43

,不应该被强行禁止。 三、在扶贫问题上,信任和监督一样重要。前些日子,一些企业家发出了不知道该怎么干光伏扶贫的感叹,近期某省又开始回购光伏扶贫电站,既然有钱回购,为什么不把这些钱投入到下一个扶贫项目

13省、32条!光伏补贴、扶贫、电价等5月光伏政策复盘!来源:光伏头条 发布时间:2018-05-24 17:12:08

扶贫工作,2017 年,陕西发改委要求相关县(区)按照不超过2 万千瓦规模编制光伏扶贫方案。 按照《办法》的规定,企业不能参与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已建成的需使用财政资金回购,其余部分转为商业电站。请
指导相关县(区)结合建设条件和当地财力,在符合《办法》要求的基础上,确认回购规模,同时确认 2018 年 6 月30 日前能够建成的规模,于 5 月 24 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湖北 5月10日

华东能源监管局完成安徽省光伏发电专项监管现场检查工作来源: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8-05-24 10:35:56

材料、调阅了光伏发电电费及补贴结算发放的财务资料,并了解了光伏发电项目自建送出工程的回购情况。 下一步,华东能源监管局将会同安徽省能源局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向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各供电企业以及各地市能源主管部门反馈。

陕西省政府开始回购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5 月24日前报送来源:光伏头条 发布时间:2018-05-21 22:46:30

项目建设,已建成的需使用财政资金回购,其余部分转为商业电站。请指导相关县(区)结合建设条件和当地财力,在符合《办法》要求的基础上,确认回购规模,同时确认 2018 年 6 月30 日前能够建成的规模,于 5 月 24 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相关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