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
第二章 招 标
第九条 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可以自行招标,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在
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第二章 招标第九条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可以自行招标,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招标。采购人自行组织
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第三章 投标第三十
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第二章 招 标第九条 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可以自行招标,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
预审文件或者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
调峰时,24小时内开机的给予调峰补偿,调峰电量计算时长按其实际停机时长计算。因电网约束停机机组不参与补偿和分摊。第二十二条 机组获得补偿费用根据开机机组不同时段调峰深度所对应的各档阶梯出清电价进行统计
,计算方式如下:第二十三条 送入山东的跨省区联络线按送端节点等效发电机组参与有偿调峰,不参与有偿调峰交易竞价,获得补偿费用按照不同时段调峰深度所对应的各档阶梯出清电价进行统计(调峰深度以当日送电高峰
设备的启动并网及调试方案;协助客户内部启动方案审核;参与并网验收及调试工作,负责10(20)千伏接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后运行管理和数据监控。
第二十三条 经研所负责编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
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或县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审核项目并网申请材料,将并网申请材料传递至地市公司经研所制订接入系统方案,并抄报地市公司发展策划部、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工作时限为2个工作日
方案;协助客户内部启动方案审核;参与并网验收及调试工作,负责10(20)千伏接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后运行管理和数据监控。第二十三条 经研所负责编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方案。第二十四条 监察
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或县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审核项目并网申请材料,将并网申请材料传递至地市公司经研所制订接入系统方案,并抄报地市公司发展策划部、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工作时限为2个工作日。第三十
检测和建筑能效测评的机构以及有关责任人员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的节能检测、建筑能效测评报告的,其三年内所编制的节能检测报告或能效测评报告,不得作为竣工验收依据。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
,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施工单位未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有关施工技术规范编制绿色建筑专项施工方
报告的,其三年内所编制的节能检测报告或能效测评报告,不得作为竣工验收依据。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在售楼现场明示绿色建筑等级及相应技术措施,以及节能、节水工程和设施设备的保修期
。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施工单位未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有关施工技术规范编制绿色建筑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万
应当依法具备相应资质,并按照绿色建筑等级和技术指标开展检测、测评。从事节能检测和建筑能效测评的机构以及有关责任人员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的节能检测、建筑能效测评报告的,其三年内所编制的节能检测报告或能效
等级和技术指标进行设计,或者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无绿色建筑专篇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
:(一)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二)投资规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三)项目变更可能对经济、社会、环境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四)需要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的其他重大情形。第三十
其他相关手续。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五条 上级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项目核准、备案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及时纠正项目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第四十六条 项目核准和备案机关、行业管理、城乡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