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率先淘汰老旧车,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力度,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持续提升新增及更新
,提高绿色电力消纳水平。鼓励节能服务公司创新服务模式,为用户提供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建立节能服务公司、用能单位、第三方机构信用监管制度,依法依规将
)针对屋面租赁签约主体的风险在用电人与建筑物所有人不一致的情况下,投资人除与用电人前述《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之外,还需要求建筑物所有人出示建设场地所有权证明,并在主合同中明确屋面权属发生变化的责任由用电人
:(一)使用新的商标名称;(二)产品型号、规格变更。第四章 推广服务第十三条 省节能中心组织召开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对接会,鼓励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在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过程中采用入选
综合能源服务体系,搭建智慧能源管理平台,推动示范项目落地实施,满足用户多元化、差异化用能需求,助力用户综合能效不断提升。(二)积极推动能源供给革命,电力供给加速绿色低碳转型多元绿色发电供应体系基本形成
稳妥有序推进。全面落实“一带一路”倡议,电力企业投资、服务、装备、技术、标准“走出去”持续加强。截至2021年底,中国主要电力企业在国外的工程承包合同额累计达到3432亿美元,海外投资达到1027亿
。加强节能改造诊断咨询服务,根据诊断数量、完成质量、数据填报、企业反馈等方面情况,对节能诊断服务进行验收,达标完成的,按每份节能诊断报告5000元的标准,给予服务机构补助。15.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鼓励
企业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机构为我市制造业企业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项目年节能量达50吨标准煤以上的,可参照本方案“产线节能改造资金补助”相关标准,对实际投资额给予分档补助。附 则1.关于政策适用
一体化项目需提供省级以上资质认定部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所采用的光伏构件符合建筑材料行业或国家标准的检测报告或认证证书。⑥申报主体与项目所建场地主体不一致时,需提供合同租赁协议或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四
咨询服务,根据诊断数量、完成质量、数据填报、企业反馈等方面情况,对节能诊断服务进行验收,达标完成的,按每份节能诊断报告5000元的标准,给予服务机构补助。15.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鼓励企业开展合同能源管理
、智能化管控,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完善能效领跑者制度,创新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局、市财政局、各区
、泵、变压器等重点用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鼓励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托管等模式实施改造。(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推动工业数字化转型。深化生产过程的数字化应用
运用,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价格调控等手段推动企业依法依规合理用能。提升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能力,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并确保有效运行。实施节能诊断和能源审计,推动实现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鼓励
)3.培育发展节能环保服务。推行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推行“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模式
、调峰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通过发电权交易、合同转让交易等鼓励新能源替代火电机组发电。建立储气库气量和储气服务市场化交易机制。(市经济信息委、市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