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次高压、中低压燃气管线累计228公里,市区内已形成环状天然气管网布局。5.能源管理水平显著提高辽源市着力加强能源发展战略性、前瞻性研究,密切关注国家、省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动向,加强能源规划、能源政策
性。建立健全能源监管组织体系,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加强能源安全生产监管,降低重大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损害事故风险。能源管理水平提升,有效促进了节能减排工作,天楹垃圾发电项目、国能生物发电项目
和碳排放等相关管理办法和政策文件,提高节能减碳要求。加快建筑节能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推动超低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快推进既有居住建筑绿色改造,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提升建筑
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积极推广用能设备节能设计、诊断、改造一体化服务模式,推动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服务。(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机关
、供热、制冷、照明、用水等设施节能改造,推动公共机构屋顶光伏等新能源开发利用。鼓励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改造。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公务用车
排污权交易市场,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扩大排污权交易试点范围。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全面推行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
,“十四五”期间新增绿色建筑5亿平方米。加快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建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落实国家绿色高效制冷行动要求
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省畜牧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持续开展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照明、电梯、中央空调、数据中心等节能改造,加大合同能源管理
机构能效提升工程。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类公共机构率先
条件好的区域流动和集聚。培育和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支持适时扩大排污权交易试点范围。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
及部件。(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6.巩固提升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高效节能电机、余热锅炉、汽轮机、空分设备、节能泵阀、半导体照明等节能装备。培育一批专业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诊断、清洁
,推广先进经验,催生一批节能改造项目。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专业服务机构优势,积极组织企业参与各类对接活动,通过供需对接和典型经验分享,促进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12.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引入
,对节能诊断服务进行验收,达标完成的,按每份节能诊断报告5000元的标准,给予服务机构相应补助。(责任单位:县经信局)8.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节能改造服务公司为我县工业企业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项目
,既有住宅建筑政府引导安装、既有非住宅建筑督促推动安装方式,充分利用建筑屋顶现有闲置资源,最大限度地利用可再生能源。探索利用专业总承包+运维模式(EPCO)、合同能源管理(EMC)以及跨建筑、跨区域能源
托管方式,推动建设规模较小的建筑或建筑群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公共建筑原则上应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并积极优化并网条件,最大程度上保障社会资本的合理化收益。科学合理安排老旧
、智慧能源管理技术等。专栏6低碳/零碳化工针对化工行业对化石能源和资源依赖度高、排放强度大的现状,开展节能降碳和能效提升及化工流程再造研究,形成我市化工工业低碳发展的技术体系。节能降碳和能效提升:研发
、技术合同登记企业中,按照“低碳”“零碳”“负碳”分类筛选和发布绿色低碳科技企业,促进技术、金融等要素市场对接,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绿色低碳科技企业集聚。培育绿色低碳科技领军企业:支持绿色低碳领域创新
(BIM)技术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等,推动数字建筑、数字挛生城市建设,加快城乡建设数字化转型。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探索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