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同时满足):(1)风电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集中式风电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勘察设计或EPC总承包累计容量3000MW及以上的合同业绩(同一个项目的各设
公司相同的除外)。市场禁入期间,公司不得参与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的所有招标活动,上述2.56亿元中标项目及其他已中标但未签订合同的项目预计后续无法执行。公司(不含子公司)近三年从南方电网体系取得的年平均
,单价3.6525元/W。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且接到监理人开工通知之日后一年内完成本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其中2024年12月须完成150MW容量并网发电。发包人有权要求总承包人按照未完成容量合同
光伏发电设备,并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了租赁合同,租赁期为204个月。此次交易由于融资租赁安排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高于5%但低于25%,构成须予披露交易,符合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总额包括
及时披露重要合同进展。2019年8月31日,公司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株式会社中村超硬签署资产购买合作协议的公告》,披露全资子公司江苏三超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与日本株式会社中村超硬正式签订了《设备买卖合同
)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与项目业主签订廉政合同。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相关规定,严禁干预和插手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第二十九条 市、县两级能源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采取在建监测、项目
资源排查需结合省、市能源发展规划,由市级能源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共同开展。第七条 新能源资源排查可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提高资源排查的准确性和可行性。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签订
,钧达股份租赁的土地位于苏哈尔自由贸易区第3538号地块,面积为18.2万平方米,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43年7月22日。此前,钧达股份已与阿曼投资署签署了《投资意向协议》,并在短短一个多月
11月1日,钧达股份发布公告,宣布其在阿曼投资建设的年产5GW高效光伏电池生产基地项目取得重大进展。公司与苏哈尔自由贸易区有限公司成功签署了《土地租赁合同》,为项目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根据公告
万千瓦。申报的光伏项目有以下要求:1)装机容量6兆瓦及以上,单个申报项目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0万千瓦。2)非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申报项目。3)已与乡镇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签订开发投资协议,与土地权属单位
或者权属人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同一地块不得与多家企业签订租赁协议。未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未占用耕地,未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3)下达建设规模后18个月内全容量并网。申报项目所在市和所属企业按
位于苏哈尔自由贸易区第3538号地块,土地面积18.2万㎡,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43年7月22日止。公司阿曼项目将不晚于2024年 12月31日正式开工建设,项目试运营日期预计不晚于2025年12月31日。
,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二)申报项目基本条件1.普通光伏电站:即装机容量6兆瓦及以上的光伏电站(不含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6兆瓦的光伏电站项目)。2.申报项目已与乡镇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签订开发投资协议,与
土地权属单位或者权属人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同一地块不得与多家企业签订租赁协议。3.申报项目未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未占用耕地,未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4.申报项目应于下达建设规模后1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