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也提出,根据市场认购情况,自2018年起适时启动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和绿色电力证书强制约束交易。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指出,绿证的出现对于光伏行业是利好的,这个毋庸置疑,但是
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拟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核发
,根据市场认购情况,自2018年起适时启动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和绿色电力证书强制约束交易。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指出,绿证的出现对于光伏行业是利好的,这个毋庸置疑,但是由于相关的配套
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拟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
市场认购情况,自2018年起适时启动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和绿色电力证书强制约束交易。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指出,绿证的出现对于光伏行业是利好的,这个毋庸置疑,但是由于相关的配套细则
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拟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核发
服务市场运营规则,继续推进东北、华东区域以及山西、福建等地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试点工作。制订出台《节能低碳电力调度办法》,加强跨省跨区优化调度。研究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机制,探索建立绿色电力
工作。做好《石油天然气法》《可再生能源法(修订)》和《煤炭法(修订)》立法研究工作。发挥行业协会和大型企业优势,推进能源行业普法和依法治企。同时,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组织实施《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
证书,作为消费绿色电力的证明。根据市场认购情况,自2018年起适时启动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和绿色电力证书强制约束交易。通知还规定,完善绿色电力证书的自愿认购规则。绿色电力证书自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开展
2月3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拟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自愿认购,旨在引导全社会
管理体系,按照法律要求,确定规划期内各地区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指标,以及全社会电力消费量中及全部发电量中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比重指标要求,在此基础上明确了各级政府和主要能源企业在清洁能源
。为减少可再生能源对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需求,《规划》提出通过设立燃煤发电企业及售电企业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配额指标,要求燃煤发电企业或售电企业通过购买绿色证书作为完成可再生能源配额义务的证明,通过
出台《节能低碳电力调度办法》,加强跨省跨区优化调度。研究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机制,探索建立绿色电力证书发放和交易体系。加快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推动出台《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
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推进城镇燃气、燃气发电、工业燃料、交通燃料等重点领域的规模化利用。推动天然气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在四川、江苏、广东等地区实施天然气融合发展示范工程。推进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
跨区优化调度。研究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机制,探索建立绿色电力证书发放和交易体系。加快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推动出台《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研究制订管道网运分离等
城镇燃气、燃气发电、工业燃料、交通燃料等重点领域的规模化利用。推动天然气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在四川、江苏、广东等地区实施天然气融合发展示范工程。推进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气化工程。推动长三角地区船用
出台《节能低碳电力调度办法》,加强跨省跨区优化调度。研究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机制,探索建立绿色电力证书发放和交易体系。加快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推动出台《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
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推进城镇燃气、燃气发电、工业燃料、交通燃料等重点领域的规模化利用。推动天然气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在四川、江苏、广东等地区实施天然气融合发展示范工程。推进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
参与投资。完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继续推进东北、华东区域以及山西、福建等地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试点工作。制订出台《节能低碳电力调度办法》,加强跨省跨区优化调度。研究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和绿色电力
。
扩大天然气利用。制订实施《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推进城镇燃气、燃气发电、工业燃料、交通燃料等重点领域的规模化利用。推动天然气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在四川、江苏、广东等地区实施天然气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