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亿千瓦、4318万千瓦,装机规模都为世界第一。因受经济发展水平低、电力消纳能力弱、电网建设滞后、外送渠道不畅等因素影响,我国新能源富集的三北地区弃风、弃光、限电现象严重,其中甘肃省弃风、弃光率分别
特点突出,甘肃省内电力消纳空间有限,电力外送通道建设相对滞后,近年来,新能源发展中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弃风、弃光等现象。因河西新能源富集地区风电、光电并网难,消纳问题突出,利用小时数偏低,对企业生产经营
能源革命的重要战略支撑,对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促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指导意见》,要实现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9%的目标,意味着十三五期间,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复合增速将达到20
索比光伏网讯:3月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并通过附件的形式,公布了2020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全社会用电量中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
可再生能源电力比重指标,并督促本地区发电企业完成指标。同时,明确可再生能源电力接入、输送和消纳责任,建立确保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的激励机制。国家能源局则对权益火电发电装机容量超过500万千瓦的发电企业
%-13%范围内不等,并给出了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比重指标的具体核算方法。配额指标分解到具体各省(区、市),有利于各地区根据自身资源状况和能源消费水平,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开发利用计划,易于指标落实
电网企业和其他供电主体(含售电及直供电企业)的供电量规定指标要求;建立确保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的激励机制;国家能源局对权益火电装机超过500万千瓦的发电企业进行监测评价。明确的责任划分、监督体系、激励机制
比重,促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指导意见》,要实现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9%的目标,意味着十三五期间,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复合增速将达到20%。2015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5.55
日前,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通过建立明确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到2020年,我国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消纳比重要达到9%。另外,发改委近日会同
提高。但目前,我国光伏电站建设面临一系列困难和问题,制约了光伏发电应用。一、地面电站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建议(一)补贴拖欠已在另一项建议《关于完善可再生能源补贴机制的建议》中进行专门阐述。(二)限电西部
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建议:1.从法制和政策上保证可再生能源全额收购有效落实;2.改善能源消费观念,保证新能源电力消费优先权;3.加强电网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电网结构,提升输送能力;4.限电地区合理分配指标
比重指标,明确可再生能源电力接入、输送和消纳责任,建立确保障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的激励机制。各主要发电投资企业应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和生产,国家能源局对权益火电发电装机容量超过500万千瓦的发电
,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经营者(含个人)按照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核发可再生能源电力证书,作为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确认以及所发电量来源于可再生能源的属性证明。未明确定量的核算单位。
4)电力消纳
。正式文件中为:对本行政区域各级电网企业和其它供电主体(含售电企业以及直供电发电企业)的供电量(售电量)规定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最低比重指标,明确可再生能源电力接入、输送和消纳责任,建立确保障再生能源电力消纳
行政区域各级电网企业和其他供电主体(含售电企业以及直供电发电企业)的供电量(售电量)规定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最低比重指标,明确可再生能源电力接入、输送和消纳责任,建立确保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的激励机制
国家能源局3日发布了《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并明确了2020年各省级行政区域全社会用电量中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比重指标,其中上海等省份为5%,广东为7%,北京
意见提出,各省区市能源发展规划应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作为重要发展指标,明确本地区能源消费总量中可再生能源比重目标、全社会用电量中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指标,并以此为依据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