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2016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显示,到2016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5.7亿千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
34.6%。
而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方面,报告显示,2016年,包含水电在内,全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15058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25.4%,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
《每日经济新闻
4月1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2016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到2016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5.7亿千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34.6%。而在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方面,报告显示,2016年,包含水电在内,全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15058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25.4%,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未达标将拉长投资回报时间对于最低保障收购
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国能新能54号)和《关于做好风电、ink"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关于2016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的通报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的战略目标,根据《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国能新能54号)和《关于做好风电、ink"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1150号),我局委托国家可再生能源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15%和20%的战略目标,根据《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国能新能54号)和《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
各地区2017年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和并网运行的基础数据,请各地区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和全额保障性收购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为完成全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目标作出
《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1150号),我局委托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汇总有关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和运行监测数据,形成了《2016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
达到15%和20%的战略目标,根据《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国能新能54号)和《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1150号),我局委托国家
和并网运行的基础数据,请各地区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和全额保障性收购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为完成全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目标作出积极贡献。附件:2016年度全国
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等政策实施,中国太阳能发电将继续保持快速稳定增长,到2020年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将达到2.02.2亿千瓦,占全部发电装机的9%,发电量达到
,也可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二者比例根据电源特性和供需形势等因素确定。三是明确了对落实保障性收购政策存在困难地区的具体要求。一要商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际能源局同意;二要研究制定确保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小时
进行,也可跨省跨区开展。最后,对于无法转让的,由电网企业购买,价格参考本地同类型机组购电价格,产生的盈余计入本地输配电价平衡账户。五是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合规性核查机制。由地方主管部门会同能源局
市场化方式形成,二者比例根据电源特性和供需形势等因素确定。
三是明确了对落实保障性收购政策存在困难地区的具体要求。
一要商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际能源局同意;二要研究制定确保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小时数逐年
本地进行,也可跨省跨区开展。最后,对于无法转让的,由电网企业购买,价格参考本地同类型机组购电价格,产生的盈余计入本地输配电价平衡账户。
五是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合规性核查机制。
由地方主管部门
亿千瓦。 从发展规模看,在既定政策情景下,随着光伏发电成本的下降以及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等政策实施,中国太阳能发电将继续保持快速稳定增长,到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