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和购售电合同,履行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全额保障性收购责任。 各级地方政府能源主管部门与电网企业要贯彻《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按照电力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以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要求作为依据,落实
发电保障性收购制度与电网调峰能力有限,新能源装机规模较大与电力外送能力有限等诸多矛盾,都迫切需要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予以解决。(二)技术创新能力不足。吉林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产业创新能力不足
增长缓慢与装机过剩之间的矛盾。二是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政策与电网调峰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三是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持续增长与本地消纳外送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四是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项目建设及技术装备应用与配套
这样的先进技术发挥跨域协调作用。与此同时,《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印发也明确提出,要建立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而业界人士所关注的电力消纳和外送问题也在工作重点之列,从扩大可再生能源
冀北地区2016年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为1400小时。但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16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的通报》(国能新能97号文)的结果来看,冀北地区2016年光伏发电年利用小时数仅为
文件。并指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已经明确了未达到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的省(区、市),不得新建风电、光伏电站项目。其中,要求
评价制度。印发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明确了各地区用电量中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比重指标,另外出台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建立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各地没有达到
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明确了各地区用电量中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比重指标,另外出台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建立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各地没有达到保障收购小时
弃风弃光问题,2016年以来我们采取了一系列对策措施:一是完善政策体系,先后建立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风电产业监测预警机制,保障新能源优先利用;二是优化
提出,要落实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怎么落实呢?《决定》中明确提出要通过实施新能源配额制来落实。国家能源局2010年3月完成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和电网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及说明》,此后完成了《可再生能源发电
解决弃风限电的问题,一方面要破除体制机制约束,理顺利益关系,坚持可再生能源优先上网和认真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制度。另一方面则要做到依法行政,有法必依,对于各类违法违规行政问题,应该强化违法监督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就提出,要落实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怎么落实呢?《决定》中明确提出要通过实施新能源配额制来落实。国家能源局2010年3月完成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和电网
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及说明》,此后完成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考核办法》(初稿),也多轮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由于主管部门内部争议较多,2016年2月,国家能源局最终发布的不是大家期望的那个配额管理办法,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