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仓储物流、旅游、新型基础设施等存量规模较大、当前收益较好或增长潜力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围绕交通、能源、市政、生态环保、仓储物流、园区基础设施、保障性租赁住房、旅游基础设施以及具有供水发电等功能
)支持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上市。围绕交通、能源、市政、生态环保、仓储物流、园区基础设施、保障性租赁住房、旅游基础设施以及具有供水发电等功能的水利设施等重点领域,加强项目梳理储备
使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开展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建设,大力促进分布式发电就地并网使用。大力发展地热及热泵、太阳能、储能蓄热等清洁供热模式,实现平原地区地热资源有序利用。积极争取
、基础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尽用。加大财政资金对低碳技术和项目的支持力度,逐步削减对燃气供暖等化石能源消费的政策补贴,加强对光伏发电、地热及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政策支持。推动构建绿色金融
其年度实际发放光伏发电专项补贴总额的30%进行补助;其他地区最高按照15%进行补助;对于建成国家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示范的地区视情给予奖励(以上政策针对无锡市区,江阴、宜兴结合实际自行参照落实)。全文如下: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全市光伏发电规模化开发应用的实施意见》,文件提出:到2030年,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建成全国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县(市、区
10月12日,六安市发改委关于印发六安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积极发展光伏发电。规范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具备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新建建筑和设施应预留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条件,鼓励
水平。改进农业农村用能方式,加强农村电网建设,完善配电网及电力基础设施。推动光伏发电、农业生产加工、休闲观光旅游有机结合,大力推进“光伏+”模式,建设一批农光互补、牧光互补、渔光互补等集中式光伏电站,推进
市”。推动新建居住建筑执行65%节能标准、新建公共建筑执行72%节能标准,大力推动城乡建筑应用太阳能发电。稳步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逐步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原文如下:各市、县
节能改造。因地制宜加快推动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开发,加快推进列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的黄龙和张川站点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及建设工作,积极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业。推进网源荷储一体化协调发展。推进绿色矿山
开展绿色采购,加大对违规采购行为处罚力度。加大绿色消费宣传力度,鼓励各县区采取补贴、积分奖励、发放消费券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鼓励电商平台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鼓励大型商场、超市实施节能设施设备更新改造
,优先建设大容量、高参数、超低排放的煤电机组,推进现役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持续推动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力争不高于318克标准煤/千瓦时。稳妥
、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焚烧、水泥窑协同或其他资源化利用方式处理处置污泥。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为主
基地建设有关技术标准,加快制定海上风电开发及多种能源综合利用技术标准,推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户用光伏等就近开发利用相关标准制修订,建立完善光伏发电、光热发电标准体系。制定风电机组、光伏组件退役回收与
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标准制修订。继续推动生物质能源(含生物质发电、生物制气、纤维素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物航煤、生物成型燃料等)转化利用、地热能开发利用、海洋能开发利用等技术标准制修订,开展生物质能、太阳能
盐碱地等低效闲置土地资源,大力发展光伏发电。有效利用风能资源,结合区域资源条件,积极开发陆上风电,稳妥推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地热能,积极推进地热资源综合高效利用。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鼓励生物质能多种形式
能源供应方式,倡导使用可再生能源,鼓励数据中心就地消纳可再生能源,推行用能指标市场化交易,提高绿电使用比例。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不断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
; visibility: visible;"其中,在冷链物流发展资助项目方面,对在深圳投资建设冷库的企业的资助标准为:对项目用于光伏发电设施的投资额,按照50%给予一次性财政资金资助;对项目用于光伏发电
;"对项目用于光伏发电设施的投资额,按照50%给予一次性财政资金资助;对项目用于光伏发电设施以外的投资额,按照20%给予一次性财政资金资助。对新建项目,单个项目资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对于改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