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3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发布公告,对2012年12月7日颁布的涉及中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税令进行第一次年度复审。本次行政复审调查期为2012年5月25日至2013年11月30日
口证明,该证明如获美国商务部认可,则企业可沿用原审税率;如企业在调查期内未对美出口涉案产 品但未提供未出口证明,将被视为不合作企业,获得最高税率。
美对华光伏反补贴问卷企业公示(名单)
索比光伏网讯:ITC于本日宣布初判,确认台湾与中国太阳能产品输美已对美国太阳能产业造成实质损害,因此美国商务部将继续相关行政作业程序,将于三月底与六月中分别公布反补贴与反倾销课征税率。全球市场
诉倾销,因此如何让商务部认定台湾太阳能业者并未倾销,或是让商务部裁决出现高举轻放,才是产业与政府相关单位操作的重点。胥嘉政表示,从过往判例观察,反倾销的平衡税率通常会让相关业者面临严峻挑战,而本次的
%,远高于业界评估水准,6月中公布的反倾销税率,台厂税率若无法比陆厂「低15%以上」,台厂恐将蒙受伤害。相较于台湾太阳能业界和政府单位在美国再度启动双反初期,对事情的严重性轻忽,EnergyTrend则是
,立即发布最新报告,认为美国商务部的后续反倾销调查,对台厂未来发展「具实质影响力」,呼吁台湾相关单位面对后续的攻防,「操作应更加细腻谨慎」,务求确保台厂在美国市场的最大利益。换个角度来说,就是要避免成为
美的光伏产品发起了第二轮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此次遭调查的光伏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电池、组件、层压板、面板和建筑一体化材料等。除从中国大陆进口的产品遭调查外,来自台湾的产品也未能幸免。此举意味着中美光伏产品的
光伏贸易战将不会取得任何有益效果。 1月26日,中国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负责人指出,美方2011年立案并加征高额双反税率不仅未能改变美国国内产业经营不善、竞争力不强的状况,对下游装配、服务等行业
加工贸易禁止目录,多晶硅后市价格或将继续看涨。 业界质疑之二:对韩征税过低,反促进口增长 终裁中对韩国税率较低,特别是韩国OCI公司的反倾销税率仅为2.4%。我国自韩国进口的多晶硅产品中,OCI
累计总进口量的32.1%,为这一期间累计进口量最高的国家。主要原因是在2013年7月份的反倾销初裁中,并未提及对欧盟的制裁,这给德国加大倾销提供了契机。 此次虽然做出相应税率的初裁,但是又暂不
,下一步要做的就是「努力争取替自己发声,维护台厂的权益」。洪传献不忘替台厂打气,他表示,根据两岸在太阳能产品的报价差异,或者是商务部初步揭露的倾销差额来看,万一两岸最终都被判定反倾销,台厂的税率应该会
,另一方面欧盟对于我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调查结果并不乐观,对美国采取措施能起到相应的震慑和抑制作用。目前看来,在以上两方面都颇有成效。至于为何对美国的税率如此之高?数据显示,2013年1~11月我国从
公司的反倾销税率仅为2.4%。我国自韩国进口的多晶硅产品中,OCI公司占到了90%。OCI公司在2007年开始投产,2008年产能仅有2000多吨,而2012年产能就已经接近6万吨。由于韩国本土并没有
根本问题,而且没有赢家。实现情况:2013年6月4日,欧盟委员会宣布,欧盟将从6月6日起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如果双方未能在8月6日前达成妥协方案,届时反倾销税率将升至
47.6%.2012年7月20日,中国商务部发起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调查及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补贴调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根据调查机关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14年1月
2014年2月3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发布公告,对2012年12月7日颁布的涉及中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税令进行第一次年度复审。本次行政复审调查期为2012年5月25日至2013年11月30日。根据
如获美国商务部认可,则企业可沿用原审税率;如企业在调查期内未对美出口涉案产品但未提供未出口证明,将被视为不合作企业,获得最高税率。如涉案企业希望获得分别税率(未被抽样企业为加权平均税率),必须按时提交
索比光伏网讯:机电商法便函字011号关于美国太阳能光伏双反案第一次行政复审的通知各有关企业:2014年2月3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发布公告,对2012年12月7日颁布的涉及中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税
后21天内确定抽样企业。如企业在调查期内未对美出口涉案产品,则应在立案公告后60天内在线提交未出口证明,该证明如获美国商务部认可,则企业可沿用原审税率;如企业在调查期内未对美出口涉案产品但未提供未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