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与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签署光伏项目生产管理权限移交协议,标志着华能集团“1+7”改革方案首项落地成果完成。此次移交在集团生产环保部统筹指导下推进,双方协同完成了接收方案制定、运行数据转接、技术尽职调查等前期工作,并就移交范围、管理职责划分、遗留问题整改、费用结算及合同过渡等关键事项达成共识。协议涵盖能交公司所属24个光伏项目,类型包括集中式、工商业及户用分布式光伏,地域分布于山西、山东、江苏、河北、重庆、湖北、安徽、海南等八省市。此举实现了相关项目生产管理权向新能源公司的整体划转,为后续专业化运营奠定基础。
6月29日,华能宁夏公司隆基永宁4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正式开工。该项目是落实国家及宁夏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服务“双碳”目标的重要实践,总投资约11亿元。建成后将显著提升永宁县能源保供能力,优化区域电力结构,促进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协同进步,同时降低能耗与污染物排放,实现经济与生态效益双赢。开工仪式由华能宁夏公司联合永宁县发改局、中国安能三局及各参建单位共同参与。项目将围绕施工管控、造价对标、工期管理、质量提升和安全管理五大专项行动,推行精益化管理,致力于打造绿色标杆与精品示范工程。(198字)
华能能交公司与新能源公司完成24个光伏项目生产管理权移交签约,覆盖8省市,系集团“1+7”改革首项落地成果。双方高效推进方案制定、数据转接与尽调,明确管理边界、费用结算等关键事项,标志华能新能源专业化运营迈出关键一步。
本文介绍了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正式批复同意华能长发(长春)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在长春市九台区建设6万千瓦(即60MW)自带负荷配置光伏项目的建设用地申请。项目用地为1.2051公顷国有未利用地,经省政府批准转为建设用地,用于光伏项目建设(含升压站)。批复明确要求地方政府依法履行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群众安置措施,确保其生产生活保障与社会稳定;同时强调须严格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规定,不得违法用地,并对涉及压覆矿产资源的情形提出依法协调处理要求。
工信部公示8项光伏行业标准立项,其中6项聚焦钙钛矿技术,涵盖叠层电池温度/湿热衰减测试、活性层材料、热斑测试、ALD镀膜设备及太阳模拟器等关键领域,直击产业化痛点,填补标准空白,加速钙钛矿从实验室走向规模化应用。
本文介绍了华能滨州鲁北基地B17-1地块一期200MW光伏发电项目拟审批公示的主要内容。该项目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滨海镇,利用约4000亩滩涂地建设,占地4.71公顷,总投资7.355亿元,计划工期12个月。项目装机容量为交流侧200MW(直流侧216.0158MW),共安装332,332块650Wp单晶双面光伏组件,采用差异化方阵设计,包括58个3.3MW、1个3MW、2个2.1MW和1个1.2MW方阵,各均配置太阳能发电单元与升压变压器单元直连的接线方式。项目建设单位为华能沾化新能源有限公司,目前处于生态环境部门拟审批公示阶段。
中能创成功入围华能清能院框架合作名单,成为其轻量化光伏技术核心合作伙伴。依托全球首家TÜV AAA认证的轻刚组件技术,减重超50%、适配复杂屋面、通过15级台风等极限测试,将加速华能全域绿电替代与降本减碳进程。
近日,国家能源局资质与信用系统通报5家发电企业因参与电力市场不正当竞争、串通报价等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合计罚款248万元。涉事企业包括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及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其中,前三家贵州地区企业各被处以46万元罚款;华能山东与大唐山东两家公司则分别被罚55万元。所有企业均被责令限期改正相关违规交易行为。此次处罚聚焦于电力市场化交易中违背公平竞争原则的串通定价问题,体现了监管机构对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公正性的持续强化监管。
华能新疆公司乌鲁木齐市27万千瓦风光同场加密示范项目于6月15日实现全容量并网,系华能在新疆首个风光同场一体化开发项目。项目总装机27万千瓦,由13万千瓦风电和14万千瓦光伏两部分组成,并配套建设27兆瓦/54兆瓦时储能系统,具备调峰调频与灵活响应能力。投运后,预计年均发电量达6.48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19.51万吨,相应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20万吨。该项目通过风、光资源时空互补与储能协同,提升新能源消纳效率和电网支撑能力,为西北地区风光同场开发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实践样板。
中国华能官网更新显示,郝金玉出任公司董事、党组副书记。此前曾任大唐江西分公司党委书记、大唐陕西发电董事长,2024年调任华能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此次晋升标志着其在能源央企领导梯队中的关键跃升,凸显华能高层人事新动向,引发行业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