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新能源集团的负债将下降约人民币18.13亿元,其中约人民币3.8亿元将于一年内到期,同时,该等交易所得的现金约人民币13.76亿元将用于进一步偿还债务,按协鑫新能源集团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未经
2020年9月29日晚间,协鑫新能源(00451)发布公告,与中国华能集团订立第二批购股协议。公告显示,该等交易的现金所得款项净额约13.76亿元,协鑫新能源拟将有关款项用于偿还其债务。
根据
,中电电气集团申请破产。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最新作出的(2019)苏01破24号民事裁定书显示,2018年5月9日,申请人上海复卿实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被申请人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1500万-2.8244亿元。截至2020年2月21日,民生银行南京分行对中电电气(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中电电气(南京)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中电电气(南京)光伏有限公司三债务人的债权总金额为
8月18日,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宣告国电宁夏太阳能有限公司(下称宁夏太阳能)破产。 法院认为,宁夏太阳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该公司及其出资人未提出重整申请,也未提出和解申请,符合宣告破产条件 。
中心(有限合伙)(下称复卿实业)以被申请人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电电气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亦未按《还款协议书》履行相关义务为由申请对中电电气集团进行破产清算。
2020年1月14日
,2019年9月20日,公司七届六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夏太阳能申请破产清算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太阳能作为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据了解,中电电气、国电宁夏太阳能破产清算在光伏界并非孤例,无锡尚德(STP)、江西赛维LDK、海润光伏、旭阳雷迪等知名企业也被破产清算。
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国电宁夏太阳能有限公司及其出资人未提出重整申请,也未提出和解申请,符合宣告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宣告国电宁夏太阳能有限公司破产。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亦未按《还款协议书》履行相关义务为由,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中电电气集团进行破产清算。
在债权人的压力下,2019年6月,有消息称,在当地政府牵头下,两家大型国企将联合向
发布公告,受理中电电气(南京)光伏有限公司重整一案,要求债权人在10月28日前申报债权数额。
南京市中院认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
称复卿实业)以被申请人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电电气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亦未按《还款协议书》履行相关义务为由申请对中电电气集团进行破产清算。 公告原文如下:
)债务人汉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二)回购人金安桥水电站有限公司
三、诉讼执行情况
本项目债权标的到期日为2019年9月8日。本项目已经逾期,当前资产分类为次级类。
2019年9月
发电253,333,334.00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2)金安桥水电站有限公司为本次重组提供债权回购担保;(3)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其对汉能光伏的其他债权清偿劣后于我公司收购的债权。
二、债务人相关情况
(一
资金预算下达。6月底前已将具备条件的直达资金全部下达地方。五是加强预算平衡,对冲疫情减收影响。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切实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和重点领域支出。加强预算平衡和政府债务管理
加法、政府过紧日子的减法、提质增效的乘法、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隐患的除法,促进实体经济纾困发展,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兜牢三保底线,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信誉。
(二)拥有资金实力对标的公司进行重整投资,并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三)承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无严重的
担保。
(七)编制并表决重整计划草案
1.管理人将联合债务人根据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投资计划书编制重整计划草案。
2.重整计划草案获得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以及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批准后,其缴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