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省相继发布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的相关政策。政策各有不同。
吉林:
11月30日,吉林省发改委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明确:高峰时段9:00-11
。
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山东:
11月25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1〕986号)。
通知明确:高峰时段:9:00-11
各市(州)、县(市)发展改革委(局),长白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吉林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各类市场主体: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
〔2021〕109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文件要求,为促进我省绿色能源低碳发展,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引导
及动力电池产业作为能源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是推动未来能源革命的战略性抓手。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文宝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文宝在致辞中指出,能源双控、分时电价、整县新能源等成为
:峰涨0.1元,平涨0.05元,平均价上涨约7分 电价政策陆续发布!山东省发改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价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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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改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
多地顶格调整分时电价 最多上浮25%
10月1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明确全部燃煤发电电量进入电力市场,并将燃煤发电交易价格上下浮动的范围扩大到不超基准电价
的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设限。
通知发布后,全国多省区对分时电价等机制进行调整,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顶格上调尖峰电价。
10月中旬以来,先后有陕西、江苏、湖南、青海等多个省份
11月10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明确河北省工商业电力用户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实施范围暂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即电网企业供电营业区域内的工商业电力用户(暂不
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除外,见附件)均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其中:对两部制工业用户和受电变压器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单一制用户实行尖峰电价。
平段电价按市场交易购电价格或电网代理购电平均上网价格执行,高峰和
11月17日天津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对《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中提出将天津市工商业峰谷时段电价浮动比例调整为4:1,即高峰电价在平时段电价
的基础上上浮60%、低谷电价在平时段电价的基础上下浮60%,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代理购电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以及申报用电曲线但分时电价峰谷比例低于本通知规定的
特别是煤电联营企业统筹考虑上下游业务经营效益,合力参与电力市场报价,促进形成市场交易价格;加快落实分时电价政策,尽快建立尖峰电价机制,从而引导用户错峰用电、削峰填谷。 此外,煤电全面市场化后的辅助服务